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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馆陶县青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金属废料回收、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1-01-27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1]3

1、同意金属废料回收、加工、销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本项目建设生产区、储存区、办公区等,项目占地面积2500m2,购置安装压块机、叉车等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处理铁粉、铁屑、渣钢、废钢等金属废料5万吨。项目建设地点于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魏僧寨镇轴承创意产业园区,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26"28",北纬36°42"54"。项目于2020年1218日在馆陶县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馆审批备字﹝2020﹞074号。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期:项目租赁已有生产车间,不涉及土建工程,主要为安装设备产生的噪声。由于施工期较短,噪声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结束,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购入原料均为湿料,只进行简单的压块处理,故生产过程无废气产生。(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压块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沉淀池沉渣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压块机产生的废液压油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0t/a;氨氮:0t/a;大气污染物:SO20t/a;NOx:0t/a;VCOS:0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