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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馆陶县顺驰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0-12-18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0]33

1、同意馆陶县顺驰加油加气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591.38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建设内容为项目共建设加油加气站一座,包括站房一座、罩棚一座、罐区内设埋地卧式双层储罐5座、其中40m3SF双层汽油油罐3台、30m3双层柴油油罐2台,加油机4台。项目年销售汽油量200t,柴油量170t。项目于2008取得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备案意见(馆审批备字[2018]089号)。由于该项目已建成运营,馆陶县环境保护局2020年10月27日对该单位进行处罚并下达处罚决定书《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馆环罚字[2020]44号,该单位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缴纳了罚款。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文大线西侧、安静村村西(馆陶县武馆公路,高速桥北300m),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8"3.78",北纬36°33"27.96"。项目总占地面积3672.75m2,属于规划的其他商服用地。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油罐呼吸废气、油罐车卸油、加油等过程中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项目卸油、加油过程中均采用了油气回收装置,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埋地式油罐及自封式加油机,并且按操作规范进行工作,油罐出气口经4.5m高排气口排放,油气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952-2007)要求;站区边界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 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主要为职工和来往人员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项目设置防渗旱厕,定期委托农民清掏作农肥(3)噪声:主要为加油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及来往加油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站区东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其他边界噪声满足2类标准。(4)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5)环境风险:项目从总图设计、建筑安全、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等方面提出了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在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降至可防控水平。

5、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0t/a;氨氮:0t/a;大气污染物:SO2:0t/a;NOx:0t/a;非甲烷总烃:0.062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