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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6-13 发布机构: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4]011号
河北科正化工有限公司新建锅炉项目位于河北科正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0′40.296″,北纬36°34′7.356″。
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建1台2t的燃气蒸汽锅炉,供精馏车间生产用热,项目建成后,生产工艺不变,产能不变。项目已在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编号:馆审批备字[2024]059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同意河北科正化工有限公司新建锅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运营期(1)废气:新建2t/h的蒸汽锅炉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蒸汽锅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废气通过现有的11m高的排气筒 (DA004) 烟囱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水和锅炉排污水,均为清净下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泵类运行时机械噪声,项目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
4、项目建议总量控制指标:项目建成后全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
SO2:0.291t/a、NOx:1.455t/a、COD:1.097t/a、NH3-N:0.110t/a。
5、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