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行政执法公示->事前公示
【信息时间:2024-06-13 发布机构: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2806011
通讯地址:馆陶县行政审批局(05775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河北科正化工有限公司新建锅炉项目 | 河北科正化工有限公司 | 河北科正化工有限公司厂区现有锅炉房内 | 河北锦上添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42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建1台2t的燃气蒸汽锅炉,供精馏车间生产用热,项目建成后,生产工艺不变,产能不变。 | 施工期:施工期采取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将建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1)废气:新建2t/h的蒸汽锅炉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蒸汽锅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废气通过现有的11m高的排气筒 (DA004) 烟囱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 5161—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水和锅炉排污水,均为清净下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泵类运行时机械噪声,项目采取了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