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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1-26 发布机构:馆陶县政府办公室 】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力度小。(序号24)”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6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电话:0310-2802138
邮箱:gtnyj@sina.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馆陶县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