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馆陶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机构信息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3.办公地址
4.办公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

领导简历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3

下属单位

1.机构名称
2.负责人信息
3.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4

协(学)会

1.机构名称
2.负责人信息
3.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5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1.政策

2.信息公开指南
3.信息公开制度
4.法定公开内容
5.信息公开年报
6.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或途径)
7.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6

双随机、一公开

双随机一公开

1.抽查事项清单
2.抽查计划方案
3.抽查检查结果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

 

 

7

建议提案

建议提案办理

1.可公开的建议提案主办件办理答复
2.本单位建议提案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河北省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规定》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8

信息查询服务平台

信息查询服务平台

本单位对外提供信息查询或政务服务的业务平台或系统:邢台市公安局官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9

政策文件

法律法规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规定》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策直通车平台

 

 

10

行政规章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行政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规定》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策直通车平台

 

 

11

政策文件

邢台市公安局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规定》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图书馆

■档案馆
■政策直通车平台

 

 

12

政策宣传解读

对本部门起草的重大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公安部关于做好涉警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工作的意见》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政策直通车平台

 

 

13

规范性文件备案清理信息

1.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

2.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4

政民互动

回应关切

针对涉及本部门本行业的热点舆情发布的回应信息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15

公众参与

1.公众参与事项范围
2.公众参与事项方式
3.公众参与事项渠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16

在线访谈

1.访谈视频
2.文字实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17

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会

1.国家相关部委、省委、省政府召开的涉及公安的新闻发布会
2.本单位召开的各类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和新闻吹风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河北省新闻发布考核办法》等

及时公开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18

重点领域信息

权责清单

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
2.权力运行流程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19

规划计划

年度工作计划或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0

财政资金

1.财政预决算报告
2.“三公”经费信息
3.政府采购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

 

 

21

责任事项

重要会议活动、治安管理、网络安全监管、出入境管理、交通管理、户籍制度改革等事项相关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政务新媒体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22

事项办理(行政许可)

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许可

1.基本信息
2.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23

设立保安培训单位审批;保安服务公司设立许可;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审核

1.受理条件
2.设定依据
3.办理流程
4.办理材料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24

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使用审批;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1.基本信息
2.设定依据
3.申请条件
4.申请材料
5.特殊环节
6.办理流程
7.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25

举行跨设区县集会游行示威许可

1.基本信息
2.受理条件
3.设定依据
4.办理流程
5.办理材料目录
6.办理结果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26

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

1.基本信息
2.受理条件
3.设定依据
4.办理流程
5. 办理材料目录
6. 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27

事项办理(行政确认)

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证明核发;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证明核发

1.基本信息
2.设定依据
3.申请条件
4.申请材料
5.办理流程
6.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28

事项办理(行政处罚)

1.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相关事项的;未按照登记或者备案的名称、业务范围、活动地域开展活动的;从事、资助营利性活动,进行募捐或者违反规定发展会员的;违反规定取得、使用资金,未按照规定开立、使用银行账户或者进行会计核算的;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活动计划、报送或者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2.未经登记、备案,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境外非政府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或者注销登记后以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名义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临时活动期限届满或者临时活动被取缔后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未登记代表机构、临时活动未备案,委托、资助中国境内单位和个人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的处罚。3.煽动抗拒法律、法规实施的;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造谣、诽谤或者发表、传播其他有害信息,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的;从事或者资助政治活动,非法从事或者资助宗教活动的;有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处罚。

1.基本信息
2.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精准推送

 

 

29

1.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2. 向无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超出购买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品种、数量销售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3. 货主未经许可或者备案擅自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他人的或者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处罚。4. 承运人运输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载明的品种、数量、运入地、货主及收货人、承运人等情况不符的;运输许可证种类不当的;运输人员未全程携带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处罚。5.伪造申请材料骗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的处罚。6. 违反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定将易制毒化学品购买或运输许可证或者备案证明转借他人使用的;超出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交易情况、不按规定保存交易记录或者不如实、不及时向公安机关备案销售情况的;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后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除个人合法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药品制剂以及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外,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的;经营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或者不按时报告易制毒化学品年度经销和库存情况的处罚。7. 经营、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情节严重的处罚。

1.基本信息
2.设定依据
3.办理流程
4.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30

1.违反药品管理法,生产、销售假药,或者生产、销售劣药且情节严重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2.违法疫苗管理法,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假药,或者生产、销售的疫苗属于劣药且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3.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情节严重的;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或者生产经营其制品,情节严重的;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情节严重的处罚;违法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处罚

1.基本信息
2.设定依据
3.办理流程
4.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精准推送

 

 

31

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止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3.违反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土壤污染责任人或者土地使用权人未按照规定采取风险管控措施,情节严重的或者未按照规定实施修复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4.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一)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二)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三)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堆放、利用、处置的;(四)无许可证或者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五)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六)未采取防范措施,造成危险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1.基本信息
2.设定依据
3.办理流程
4.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全省公安机关执法公开工作实施细则》等

执法决定信息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相关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政府网站

■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32

事项办理(行政检查)

对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非药品类)购买许可的行政检查

1.基本信息
2.办理流程
3.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33

对重点场所、部位建设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抽查

1.基本信息
2.办理流程
3.设定依据
4.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34

事项办理(公共服务)

出入境证件办理进度、出入境办证点查询

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精准推送

 

 

35

交通违法查询及处理

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精准推送

 

 

36

驾驶证、行驶证信息查询

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精准推送

 

 

37

驾驶人、机动车、路况相关信息公告

基本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政府网站

 

 

 

 

注: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应及时列入政务公开事项清单。

 

 

馆陶县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出生登记

出生登记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及时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2

收养、入籍等登记

收养登记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及时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3

注销登记

死亡注销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及时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4

服现役注销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及时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5

迁移登记

迁出迁入登记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及时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6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姓名变更、更正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7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性别变更、更正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8

民族成份变更、更正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安机关户口登记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9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暂住登记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河北省住证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10

居住证申领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河北省住证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11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居住证换、补领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河北省住证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12

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居住证签注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河北省住证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13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管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14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15

居民身份证管理

居民身份证申领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到18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16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15到18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17

 

临时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及时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18

居民身份证管理

异地申请换、补领居民身份证

受理部门、办理文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公安局

■政府网站

■办理现场

 

 

 

馆陶县户籍管理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