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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1-20 发布机构:馆陶县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6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由县司法局负责制订学习计划,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讲授单位负责准备学习内容,可以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讲解,也可以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讲解。讲解内容要结构合理、重点突出、条理清晰、针对性强,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以内。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结合本乡镇、本部门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法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6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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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法内容 |
讲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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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 |
县司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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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
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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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 |
县卫生健康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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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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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
县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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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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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 河北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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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 |
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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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住房租赁条例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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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政务数据共享条例 |
县发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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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生态环境检测条例 |
市生态环境局 馆陶县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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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
县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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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
县司法局 |
注:学习内容可视工作需要及2026年法律、法规和规章颁布修订情况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