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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9-18 发布机构:馆陶县政府办公室 】
《全县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0日
全县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
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为维护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同意,在全县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夹芯材料的彩钢板建筑(以下简称违规彩钢板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育机构、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二)违反应急管理部《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相关规定,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的违规彩钢板建筑设置人员住宿的情形。
二、工作任务
(一)扎实开展摸底排查和治理。各乡镇政府要对辖区范围内使用彩钢板的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摸排,掌握彩钢板建筑底数和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各相关部门要发挥行业监管职能,坚持边排查、边治理,督促所辖系统内单位场所落实整改措施,推动隐患整改到位。公安部门负责对全县宾馆开展排查整治;教育部门负责对所属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排查整治;民政部门负责督促养老院、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依托相关专业力量开展排查整治;卫生健康部门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托育机构开展排查整治;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对客运车站开展排查整治;文旅部门督促网吧、KTV、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开展排查整治;应急管理部门依职责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排查整治;商务部门督促商场超市开展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集贸市场开展排查整治;宗教部门负责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排查整治。
(二)严格组织认定。自然资源、住建、消防等行政执法部门及相关行业部门集中会商,对排查出的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区分不同违法违规行为,填写《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登记表》(附件2)。
(三)依法落实分类处置措施。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进行集体会商,对认定为违规彩钢板建筑的依法依规处置。
1.对未办理用地和规划许可手续的违规彩钢板建筑,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按职责依法责令停止建设,依法依规处置。
2.对未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手续的违规彩钢板建筑,由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行为。
3.对未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公众聚集场所违规彩钢板建筑,由消防部门依法责令停止使用。
4.对不属于上述3类情形的违规彩钢板建筑,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乡镇要落实政策、经费等保障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时限,督促彩钢板建筑的产权、管理、使用单位将彩钢板夹芯材料更换为不燃材料。
5.对在农村、城乡结合部的违规彩钢板建筑设置人员住宿的情形,由有关行业管理部门、乡镇对照应急管理部《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开展综合治理,在运用上述法律和行政手段基础上,通过召开政策宣讲会、播放火灾警示片、张贴消防宣传海报等形式,围绕有序拆除违规彩钢板建筑的法律依据、消除火灾隐患的重要性等方面讲清整治原因、讲明利害关系,做好群众工作和舆论宣传引导,督促住宿人员限期搬离。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部署推进。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明确时间节点,将任务目标层层分解,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落实到位,定期分析研判,统一指挥调度,有力推进各阶段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将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同步推进,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强化治理措施,建立推进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加强协调推进,确保整治到位。
(三)严格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排查出火灾隐患突出的单位场所,视情提请县政府挂牌督办。要加强跟踪问效,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发出建议函、督办单,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消防宣传。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梳理近年本地、本行业发生的彩钢板建筑火灾,制作典型案例警示片,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彩钢板建筑产权、管理、使用单位以及在建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观看;要利用所属网站、新媒体账号等联合推送消防安全提示警示信息。同时,鼓励群众通过12345热线举报隐患线索,通过媒体曝光突出隐患和典型案例。
为加强工作协调推进,请各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将工作相关负责人及具体工作人员(联络员)名单(附件3)及动员部署情况于9月15日前报县消安委办(消防大队三楼办公室),每月20日前将《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登记表》(附件1)、《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工作推进情况报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邮箱:gtxxfjydd@163.com)。联系人:袁淑文15032026701
附件:1.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登记表
2.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汇总表
3.联系人员名单
附件1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填 报时间 : 年 月 日
序号 |
单位场所 名称 |
地址 |
产权单位(人)名称 |
使用单位(人)名称 |
彩钢板建筑面积 (m2) |
燃烧 性能 |
违规 行为 |
其他消防安全隐患 |
整改 措施 |
整改 时限 |
违规住 人情况 |
检查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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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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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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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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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燃烧性能填写A(不燃)、B1(难燃)、B2(可燃)、B3(易燃)。
2.违规行为填写C(未取得用地和规划许可手续)、D(未取得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手续)、E(未取得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如场所不涉及可不填写)、F(使用易燃可燃夹心彩钢板搭建的行为)。
3.整改措施填写拆除、更换为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的彩钢板及其他整改措施。
4.违规住人情况填写租住XX人、自住XX人、员工住宿XX人等。
5.此表填报累计情况,根据工作进度及时更新。
附件2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情况汇总表
填 报 人 :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 月 日 至 月 日
组织 情况 |
成立检查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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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动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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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社会公告(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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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情况 |
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的单位场所数量(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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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面积(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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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其他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数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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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 情况 |
依法拆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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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材料(处、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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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使用(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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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产停业(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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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改其他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数量(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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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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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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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督促搬离违规住宿人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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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 情况 |
组织培训(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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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演练(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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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单位(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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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 |
累计 |
附件3
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彩钢板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联系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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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单位 |
职务 |
电话 |
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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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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