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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馆陶县2025年民生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时间:2025-03-27   发布机构:馆陶县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馆陶县2025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馆陶县2025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建设改造农村公路25.6公里。(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二、中小学生脊柱侧弯防控工程。组织全县中小学生开展脊柱侧弯防控筛查,对脊柱侧弯学生开展自愿性干预治疗,保障中小学生脊柱健康,涉及约5万余人。(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三、孕妇产前基因免费筛查工程。为全县建档立卡孕妇免费提供无创产前基因筛查和耳聋基因筛查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四、就医购药便民服务工程。全县已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预约挂号端口全部接入“河北智慧健康”平台,鼓励支持社会办医院接入平台,实现患者在手机端预约挂号一网通办。实现参保人到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结算时,通过一次医保码展码即可完成医保和自费费用全部结算。(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保局)

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和高龄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支持1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和高龄老年人家庭进行居家适老化改造,提升居家养老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六、养老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培育标准化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2个,分别是馆陶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南徐村乡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新增养老护理员持证人员15人。(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七、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工程。持续推动社会救助扩围增效,精准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八、低保特困“两癌”患病妇女救助工程。组织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特困等“两癌”患病妇女进行申报,按照省市妇联确定的救助名额及救助比例实施救助。(责任单位:县妇联)

九、“河北福嫂·燕赵家政”提质扩容工程。选树五星级“河北福嫂”2名,开展巾帼家政服务进社区(乡村)活动31场。(责任单位:县妇联、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中小学扩容提质工程。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分别是新建第三中学实验楼和升级改造房寨联合小学运动场,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十一、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改造卫生户厕2406(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二、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提升工程。督促社区居委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联合检查力度,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涉及检查已安装充电端口5355个。(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消防大队)

十三、就业促进工程。开展创业服务1491人次,失业人员再就业572人。(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十四、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文化进基层惠民演出96场。(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

十五、体育惠民工程。在平安路与建设街交叉口、工会南侧建设城区街边球场1处,开展足球、篮球、乒乓球、广场舞、健步走等比赛84场。(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十六、精准助残服务工程。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助残服务970人次以上,其中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91人、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243人、辅具适配391人、就业培训84人、城乡新增就业59人、托养服务67人、为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35户和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残疾学生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实施教育资助。(责任单位:县残联)

十七、法律援助扩面提质工程。对重点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援助服务209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十八、免费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以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为依托,为城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免费健康体检服务,涉及体检人数2.72万人次。(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十九、免费为14周岁女孩接种国产2HPV疫苗。免费为201111日至20111231日出生且无HPV疫苗接种史的女孩,在“知情、同意、自愿、安全”的前提下,接种国产2HPV疫苗,实现应接尽接。(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妇联)

二十、问题小区深度治理。对馆陶县3个老旧小区(温泉花园一期和二期、城关信用社家属楼、电力局冷冻厂家属楼)进行改造提升,共涉及13栋楼、413户居民、总建筑面积约4.95万平方米。(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二十一、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行动。对全县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摸排、科学治理,在完成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治理任务的基础上,强化排查,对新发现黑臭水体及时整治,动态清零,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工程实施过程中,县发改局要牵头抓总,会同县有关单位定期协调调度,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县有关单位要强化业务指导,扎实推动民生工程有序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健全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抓好各项任务落实。按照市要求,相关任务目标力争于2025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11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各人民团体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