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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馆陶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5-01-21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馆陶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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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净化烟花爆竹市场环境,确保春节期间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制定我县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完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经营行为,依法收缴、销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依法取缔和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强化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守法经营意识,净化市场环境,确保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和春节期间的安全。

二、治理范围

所有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

三、职责分工

(一)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和零售许可证的颁发和管理工作;牵头依法取缔非法经营行为,县公安局和县城管局协助。

(二)县公安局负责查处销售非法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审批、管理道路运输烟花爆竹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三)县工商局负责对长期经营网点的营业执照核发管理工作。

(四)县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

(五)县供销社负责对本系统企业经营烟花爆竹活动的管理。

(六)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对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和人员资质的监督管理。

(七)县城管局协助上述部门开展对烟花爆竹经营的管理和整治。

(八)各乡镇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整治工作。

四、整治时间

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自即日起至215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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