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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6-01-15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落实《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馆政办字〔2015〕30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2014〕165号)要求,做好编制公布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视做好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内在要求,编制公布年度报告是行政机关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对于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具有重要意义。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健全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规范编制本级政府(本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主动及时做好年度报告的发布。要准确把握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负起责任,组织开展好数据报送工作,确保数据准确。
二、编制公布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的时间
为便于市、县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工作机构掌握本行政区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各乡(镇)政府和县级政府部门提前编制公布本级政府和本行政机关的年度报告,公布时间提前到每年2月15日前。
各乡(镇)政府、县级政府部门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将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报送县政务公开办,纸质文件材料需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电子文档发送至县政务公开办邮箱: gtxzfxxgkb@163.com。
二、规范年度报告格式
年度报告题目。如:馆陶县××乡(镇)人民政府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馆陶县××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内容。一般由前言、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几部分组成。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采用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两种形式报送,该统计表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下载。
三、充实年度报告、情况统计的内容
年度报告前言部分主要包括编制依据、内容和数据来源、编制体制、数据统计期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等。
年度报告概述部分主要包括本地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谋划部署、推进落实、载体建设、指导培训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建议提案办理等内容,要突出本行政机关的成效做法。承担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任务的牵头部门或主要责任单位,还要报告牵头任务的组织推动落实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等部分,内容主要包括本行政区域或本行政机关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收费和减免等方面的统计数据。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暂行办法》,确保本行政区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有关数据全面真实准确,信息公开主管部门或工作机构要将上述各项工作的统计数据作为编制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认真编制,及时公布。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内容涵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机构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等情况。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统计数据审核工作,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统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等情况,应与本级法制、监察部门及法院沟通确认,确保统计数据准确一致。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馆政办字〔2015〕30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2014〕165号)已经公开,可登陆邯郸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查阅。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