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发[2012]25号
中共柴堡镇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
分工意见》的通知
各村、镇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主要领导同意,现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柴堡镇委员会
2012年4月7日
中共柴堡镇委员会
关于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
分 工 意 见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崔凤震同志对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胡杰同志协助崔凤震同志抓好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全镇政府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其他各位党委委员和政府副镇长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的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将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具体分工明确如下:
1、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充分认识《实施纲要》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开展宣传,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贯彻落实。由崔凤震、胡杰同志负责,镇纪委、党政办公室牵头。
2、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六条禁令”,特别是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权威。把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六条禁令”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强化监督检查,将贯彻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六条禁令”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选拔任用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严肃纠正和查处违反“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六条禁令”的行为。由崔凤震、胡杰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镇党政办公室参与。
3、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问题。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集中组织开展对这一问题的专项治理。由崔凤震、胡杰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组织办参与。
4、严肃查处“跑官要官”的问题。对“跑官要官”的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由崔凤震、胡杰同志负责,组织办牵头,镇纪委参与。
5、认真治理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问题。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由崔凤震、胡杰负责,镇纪委牵头,组织办参与。
6、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问题。由崔凤震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组织办参与。
7、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加赌博的问题。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由崔凤震、胡杰、刘树占同志负责,镇纪委、组织办牵头,司法所参与。
8、坚决纠正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由崔凤震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财政所参与。
9、坚决纠正领导干部个人擅自决定建设项目立项问题。由刘树占同志负责,镇经委牵头,镇纪委参与。
10、坚决纠正领导干部个人授意和内定中标对象问题。由刘树占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城建办参与。
11、坚决纠正领导干部个人违规干预资金使用问题。由胡杰同志负责,镇财政所牵头,镇纪委参与。
12、加强教育,奠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按照中央的部署,认真开展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学习《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学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党内法规,坚定理想信念,发扬优良传统,切实解决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各级要在领导干部中重点开展权力观教育,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和政绩观,切实做到干事、创业、为民。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情操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坚决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行为。由崔凤震、胡杰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宣传办参与。
13、坚决纠正征收征用土地中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加强对征地过程的监督检查和对征地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严肃查处拖欠、截留、挪用补偿资金等问题,由赵庆彬同志负责,土管所,农办参与。
14、坚决纠正城镇房屋拆迁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规范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行为,纠正滥用强制拆迁手段等问题,加强对拆迁补偿资金分配使用的监管。由赵庆彬同志负责,城建办牵头,镇纪委参与。
15、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全面实行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收费,严禁其他部门向学校及学生摊派和搭车收费。由宋景亮同志负责,党政办、镇教委牵头,财政所参与。
16、继续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认真落实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政策规定及配套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严肃查处涉农负担恶性案(事)件。由刘树占、程晓勇同志负责,农办牵头,财政所参与。
17、切实加强城市和农村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办事不公、作风粗暴、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由王苏云、刘树占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综治办、民政所参与。
18、深化民主评议,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在民主评议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以解决影响发展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搞好阳光服务、阳光热线、听证质证、践诺公示等活动,促进参评部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办实事,为优化发展环境做贡献。由刘树占、赵庆彬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
19、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工程项目中发生的案件,金融、土地管理领域以及物资和服务采购活动中的案件,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和经营管理活动中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严肃查办党政干部、执法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送钱收钱、跑官要官、参与赌博等案件。由刘树占、杨国志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司法所、组织办参与。
20、进一步完善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制度。发挥执纪执法机关的整体效能。由崔凤震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综治办、司法所参与。
21、做好信访举报工作。整合信访资源,健全上访情况信息沟通机制,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提高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由刘树占、李军华同志负责,综治办牵头,信访办参与。
2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作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坚决预防和治理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由刘树占、国爱梅同志负责,组织办牵头,党政办参与。
23、深入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财政综合预算,继续扩大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范围。加大对“小金库”的清理和查处力度。加强对农村财务的监督管理,由刘树占、宋景亮同志负责,财政所牵头,农经站参与。
24、深入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策。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建立政府投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由刘树占同志负责,镇经委牵头,财政所参与。
25、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坚决纠正干预招标、虚假招标、串标等问题,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完善建筑市场监控体系和信用体系。由王苏云同志负责,城建办牵头,财政所参与。
26、规范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机构,强化对各种社会组织的管理和监督。由赵庆彬、刘树占同志负责,民政所牵头,镇经委参与。
27、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重点加强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推动党内监督工作深入开展。由刘树占、范肖峰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组织办参与。
28、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各级党组织民主集中制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定》。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集体领导,推进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内民主制度,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努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强化对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有效监督。由刘树占、胡杰同志负责,组织办牵头,镇纪委参与。
29、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继续完善“四廉”监督机制。由刘树占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组织办参与。
30、继续实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谈话、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职谈话制度。由刘树占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组织办参与。
31、加强审计监督、搞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大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查处力度。由赵庆彬、刘树占同志负责,财政所牵头,组织办参与。
32、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健全公开监督保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由刘树占同志负责,党政办公室牵头,镇农办、综治办、民政所参与。
33、推进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加强对各地开展村务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刘树占、宋景亮同志负责,镇农办牵头,党政办参与。
34、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结合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建立和完善各种制度规定,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法规制度的行为要严肃查处,保证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由刘树占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综治办参与。
35、开展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紧紧围绕行政权力决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从人、财、物、事管理等容易滋生腐败和重要权力部位入手,采取清理备案、预先审核、编制职权目录和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使行政权力的行使逐步做到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有效遏制腐败问题的发生。由刘树占、范肖峰志负责,镇纪委牵头,党政办公室、组织办、财政所参与。
36、全面开展专项资金的综合治理。重点对扶贫、救济救灾、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布局调整、公共卫生防治体系建设,计划生育药具专项经费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生命安全的专项资金进行治理,堵塞资金审批、拨付、使用等环节上的漏洞,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由刘树占、宋景亮、范肖峰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党政办公室、组织办、财政所参与。
37、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制定出台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暂行规定和责任追究办法,并认真抓好落实,加强明查暗访,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和纠正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等影响行政效能的行为,促使机关增强服务意识,严格绩效考评,提速工作过程,提升服务质量。由赵庆彬、刘树占、范肖峰同志负责,镇纪委牵头,党政办公室、组织办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