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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7-12-21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馆陶县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1日
馆陶县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省级统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冀政字〔2017〕7号)和《邯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邯郸市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邯政字〔2017〕36号),提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保障能力,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明确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
县政府对本地企业养老保险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本县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欠费清缴和确保发放工作,统筹安排上级补助资金,对本县基金收支缺口承担财政补助责任。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加大扩面工作力度,提高参保缴费率,实现企业养老保险费应核尽核,按时完成扩面目标任务;地税部门要切实提高征收增长幅度和质量,强力清收欠费,确保按时完成征缴目标任务;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应负担的企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及时足额划入社会保险财政专户,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对扩面征缴、欠费清缴和确保发放不力的,通报批评并视情予以问责。
二、调整基金收支管理、调剂模式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模式调整为分级收支管理,即省、市、县三级管理,由各级分别进行会计核算。
(一)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调剂方式调整为省对市、市对所辖县两级调剂模式后。县收支缺口需省级统筹基金补助部分均改由市予以调剂。
(二)县经办机构可设置转移收入归集户,用于接收跨省转移和跨养老保险制度转移人员的转移收入。经办机构月末将转移收入归集户收入全额缴入同级财政专户。转移收入归集户除向财政专户划转收入外,不得发生其它支付业务。
三、落实缺口分担机制
县基金收支缺口由省级统筹基金补助和财政补助共同分担。
(一)省级统筹基金补助
省级统筹基金补助由定额补助和调标补助组成。定额补助根据各县(市、区)2016年决算收支缺口综合确定。调标补助按照2017年及以后年度养老保险待遇新增支出的一定比例计算,年度累加。
定额补助=2016年度决算基金收支缺口+综合考虑因素
其中:2016年度决算基金收支缺口=(基本养老金支出+丧葬抚恤补助支出+其他支出+转移支出)-(基金养老金收支+利息收入+委托投资收益+其他收入+转移收入-军队转移收入)
年度调标补助=当年参与调待人数×省确定的人均调待标准×调标补助比例。调待补助比例根据县上年度抚养比水平(参保职工人数/离退休人数)确定。抚养比≤2的,为90%;2≤抚养比≤3的,为80%;3<抚养比≤4,为70%;抚养比>4的,不予补助。
(二)财政补助
1.省级统筹基金给予一定补助后,基金收支仍有缺口的,县政府给予补足。
财政补助列入县政府预算。在编制政府预算时,基金收支金额先按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预算确定。预算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结果调整财政应负担金额。
2.县将应负担的企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列入当地政府预算,并按季度首月5日前拨付县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
3.财政出现困难不能确保财政补助资金足额到位时,县财政部门需及时向省财政厅申请补助。
四、拓展基金渠道筹资
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扩面征缴联动机制,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以小微企业、劳务派遣企业、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强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增强基金的内生动力。对未按时足额缴纳企业养老保险费的单位,依法责令其足额缴纳,对拒不参保、恶意欠费的实行联合惩戒。建立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补充社会保险基金渠道,在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时划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补充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按照国家和省级政策规定,通过划拨部分国有资产、拍卖、出租政府公共资源资产等方式,多渠道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五、实施综合绩效考核
县政府对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设立工作绩效奖励专项资金,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补助,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推动企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开展。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组织保障
县政府成立全县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县副县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具体名单附后)。对全县企业养老保险统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督导和推进。
(二)加强管理
县人社局社保中心,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规定的退休政策、统筹项目和标准。新增正常退休人员、特殊工种、因病提前退休人员,要严格执行政策和审批程序,一次性补费政策,不得随意突破。以养老金重复领取、死亡冒领、提前退休、一次性补缴为重点,认真开展疑点信息核实查证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对于欺诈骗取养老保险基金等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整改不力、履职懈怠的,将严肃问责。
(三)风险控制
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信息化建设工作,实现业务办理精细化、数字化、标准化,强化基金监管和经办风险管理,确保基金安全。编制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三年收支规划,预测基金运行趋势,及时研究解决基金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重大情况和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
本办法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馆陶县人民政府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馆陶县人民政府
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成 员 名 单
为做好全县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胡桂芹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耿文杰 县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王志平 县人社局局长
郝文启 县财政局局长
李树军 县人社局社保中心主任
耿鸿亮 县地税局局长
成 员:张善宁 县审计局局长
袁玉州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贾文征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社保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李树军同志兼任。
县人社局社保中心负责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推动改革工作落实落地;财政部门负责县财政支出结构调整,敦促财政补助及时足额到位;县地税部门负责积极做好全县征缴清欠工作,按时完成企业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县审计部门按照审计法及相关规定,负责定期对用人单位参保缴费情况开展专项审计;县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建立健全信息互通机制,实时共享企业或社会组织登记、变更等信息;县总工会组织负责监督用人单位全员参保并足额缴费,将侵害职工合法权益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