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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馆陶县推进农村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时间:2015-04-30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馆陶县推进农村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27      

 

 

馆陶县推进农村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

一体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农村卫生及计划生育基础阵地建设,提高农村群众健康水平,实现“小病和计生基本服务不出村”的目标,充分利用和整合资源,使村卫生室成为承载卫生工作和计划生育服务的场所,现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新农村建设,改变目前我县村卫生室、计划生育服务室标准低、条件差的局面,加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建设,为农民群众提供一个设施标准、卫生整洁、价格低廉、安全有效的医疗和计划生育服务环境,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建设目标

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县277个行政村每村一个标准化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建设的规划,实现人员、阵地和服务“三落实”。 通过新建和实施改造,确保达到上级要求,能够承担起公共卫生职能和疫情报告职责,并承担计划生育基本服务职能。2015年完成建设任务的40%2016年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设标准及要求

1、场所

每个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服务人口多的,可适当调增建筑面积,村服务人口500人以下,且相距步行15分钟以内路程的相邻行政村,原则上共建一所。

2、设置要求

按照“一村一室”的原则,建成后的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设立相对独立的诊断室、治疗室、观察室、药房(计生药具室)、公共卫生室、家庭健康服务室等,有条件的可另设一间值班室。

与生活区分开,做到“各室分开、相对独立、室容整洁”。村级标准化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标牌规格、底色、文字内容等统一设计,统一制作配制。

3、人员组成

村级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工作人员由村计生主任、村医和家庭健康计生小组长组成,执业的乡村医生必须经馆陶县卫生局注册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或《医师执业证书》。

(三)设备配置

1)基本设备。诊查床、诊断桌、药品柜(另设计划生育服务药具专用药柜)、计划生育检查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身高体重计、出诊箱、一次性注射器、有盖方盘、消毒缸、氧气瓶(袋)、医用高压消毒锅、污物桶、紫外线灯管;专用空调、专用冰箱、资料柜、健康教育宣传栏、公示栏。(2)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3)必要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

(四)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上墙并认真执行。主要包括:(1)村卫生室工作制度;(2)村计生主任岗位职责;(3)家庭健康计生小组长岗位职责;(4)家庭健康服务室宣传展板(5)观察室工作制度;(6)治疗室工作制度;(7)村卫生室门诊登记管理制度;(8)药房工作制度;(9)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0)建立健康档案流程图;(11)基本公共服务项目;(1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制度;(13)诊断室工作制度。

三、服务室职责

(一)卫生工作

1、宣传国家有关卫生法规,宣传卫生知识,开展群众性健康教育,建立家庭健康档案;

2、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开展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防治、妇幼保健管理等预防保健服务工作;

3、负责疫情、出生及死亡和有关卫生信息统计上报;

4、提供常见伤、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指导;

5、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6、完成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布置的其他工作。

(二)计划生育工作

1、宣传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普及生殖健康、优生优育、家庭保健知识和政策法规知识,积极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组织开展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活动;

2、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建设,落实好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做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帮扶工作;

3、积极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服务活动,为农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切实承担起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人员培训、药具发放、信息管理的综合服务功能;

4、落实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农民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和救济权;

5、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县长任组长的农村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建设领导小组,卫计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卫计局局长李章民同志兼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协调督导。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乡(镇)计生办与乡(镇)卫生院共同参与建设的责任,乡(镇)计生办和卫生院一名主管领导负责,做好牵头协调和组织管理,确保农村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的作用发挥。

(二)职责任务。一是各乡(镇)政府负责本辖区内每村确定一所村卫生室为拟建的标准化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二是县卫计局负责全县标准化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的规划、建设指导、业务培训以及督导检查。三是由县卫计局牵头,联合财政、审计、施工方等,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建设的标准化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进行验收,并兑现补贴资金。

(三)督查考核。县卫计局按照相关政策要求,负责落实“月督导,季排队”制度,把农村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考核,强化督导推进,先试点,后推广,确保按时完成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建设任务。

 

附件:馆陶县农村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名单

 

馆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427   

 


附件:

 

馆陶县农村卫生和家庭健康服务室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胡桂芹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耿文杰   县农办副主任

    李章民   县卫计局局长

      王付林   县卫计局副局长

    汪文涛   县计生协副会长

        县财政局局长

郝文启   县审计局局长

冯长民   县发改局局长

    万良兴   王桥乡乡长

    王俊峰   南徐村乡乡长

         寿山寺乡乡长

    张延卿   路桥乡乡长

    王国江   馆陶镇镇长

    高玉青   魏僧寨镇镇长

    袁云霄   柴堡镇镇长

         房寨镇镇长

    李兆文   陶山街道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