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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7-12-20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目前,环保工作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点多面广、任务繁重、追责力度大。为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现就环保工作职责划分情况通知如下: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所有城中村内的环保工作由馆陶镇负责,特别是“散乱污”企业整治、秸秆禁烧、垃圾禁烧等。城管局指定的垃圾存放点的垃圾禁烧由城管局负责。
二、按照县政府和上级对口安排的工作,城区内街道及两侧、所有门店的环保工作由城管部门负责(街道清单见附表),如露天烧烤、店面喷漆治理、垃圾禁烧、“散乱污”摊点整治、街道两侧的保洁和扬尘治理等。
三、城区规划区范围内老国、省、县道路除明确由城管部门负责路段外,其它路段两侧红线内的环保工作由交通局负责。(道路清单见附表)主城区外所有国、省、县公路过村路段由交通局和乡镇共同负责。交通局按照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做好执法监管及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乡镇做好垃圾禁烧、燃煤污染治理、环境整治、“散乱污”(摊点)整治等。
四、经济开发区(北科园区)负责工业建成区域内的环保工作,特别是企业管理、环境整治、“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等(所负责园区道路见附表)。项目征地完成后,乡镇要移交给开发区管委会,移交前由所在乡镇负责,移交后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经济开发区规划区以外的企业由所在乡镇负责。
五、城区内的新旧企业按原产权管辖权限由相关单位负责,负责现有企业环保工作及老厂区内“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
金洪包装(原纸厂)、东龙酒厂等由发改局负责,棉纺厂、瑞森药业(原东龙制药厂)等由县社负责。洪源纺织、思月陶艺、陶漆工艺厂等由工信局负责,酱菜厂等由商务局负责。
六、县直部门下属企业在乡镇的,按照属地管理和产权归属的原则,由部门和所在乡镇共同管理,负责企业管理及厂区内的“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县直部门是第一责任人,乡镇配合,责任共担,责任同追。如:县供销社下属棉厂、水利局下属管厂、各单位下属站(所)等。
七、县政府2017年2月20日大气污染防治调度会明确了相关部门及乡镇责任,继续执行。1.高速两侧绿化带属地管理,由所在乡镇负责。2.神农大道两侧绿化带由林业局负责。3.城区内绿化带由园林局负责。4.河道两岸由水利局牵头负责。5.国省干道及县道路界内由交通局负责。
八、乡村道路由所在乡镇负责。
九、文化市场、建材市场由城管部门负责。
十、陶山市场内由工商食药监局负责,城区住宅小区内由住建局牵头负责。城管部门指定的垃圾存放点由城管部门负责。
十一、水利、园林、国土、电力、通信等施工扬尘治理由各单位负责。
十二、由各单位负责本单位院内环保工作。
十三、八义庄蛋托厂由柴堡镇负责。
附件:街道环保职责划分表
馆陶县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9日
附件
街道环保职责划分表
1 |
东环路 |
金凤街至东龙街 |
城管局 |
2 |
永济路 |
金凤街至东龙街 |
城管局 |
3 |
平安路 |
消防队至东龙街 |
城管局 |
4 |
魏征路 |
金凤街至东龙酒厂 |
城管局 |
5 |
新华路 |
湖北路至火车站 |
城管局 |
6 |
筑先路 |
湖北路至东龙街 |
城管局 |
7 |
英才路 |
金凤街至东龙街 |
城管局 |
8 |
陶艺路 |
文卫街至东龙街 |
城管局 |
9 |
滨河路 |
金凤街至东龙街 |
城管局 |
10 |
东龙街 |
东环路至215省道 |
城管局 |
11 |
陶山街东龙街支路 |
陶山街至东龙街 |
城管局 |
12 |
陶山街 |
永济路至106国道 |
城管局 |
13 |
政府街 |
东环路至滨河路 |
城管局 |
14 |
文卫街 |
永济路至滨河路 |
城管局 |
15 |
建设街 |
永济路至新华路 |
城管局 |
16 |
金凤街 |
东环路至106国道 |
城管局 |
17 |
湖北路 |
筑先路至健康步道 |
城管局 |
18 |
文华街 |
106国道至创业路 |
城管局 |
19 |
老106国道 |
文卫街至棉纺厂 |
城管局 |
20 |
老106国道 |
棉纺厂以北 |
交通局 |
21 |
309国道 |
县标以西 |
交通局 |
22 |
肥馆线 |
东龙酒厂以南 |
交通局 |
23 |
文大线 |
消防队以北 |
交通局 |
24 |
新能街 |
106国道至振兴路 |
经济开发区 |
25 |
创业路 |
新能街至309国道 |
经济开发区 |
26 |
兴业路 |
新能街至309国道 |
经济开发区 |
27 |
振兴路 |
新能街至309国道 |
经济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