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馆陶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馆陶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申请获取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管委会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机构信息、重点领域(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公告公示等。
(二)公开形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馆陶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guantao.gov.cn/)上查阅馆陶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向社会公开的信息。
1.按部门查阅:可按馆陶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查阅政府信息,点击其中某一信息,可显示该信息的详细内容。
2.简单搜索:在信息搜索框输入关键词后,点击“搜索一下”按钮,可显示含有该关键词的信息。
3.高级搜索:点击“高级搜索”,即可进入高级搜索页面,根据页面显示进行选项,可直接输入关键词进行搜索,也可按时间、文号、县级部门、主题分类、体裁分类进行一种或多种检索,设置条件越多,搜索结果越准确。
(三)公开时限
各类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需要,可以向管委会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管委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
受理机构:馆陶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咨询电话:0310-4586396
电子邮箱:hbgtxkfq@163.com。
办公时间:国家政府机关正常上班时间
办公地址:馆陶县寿山寺乡麻呼寨村紫阳大道1号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管委会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馆陶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人在申请与个人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出示或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
2.申请方式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馆陶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2)通过信函。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通过电子邮件申请。电子邮箱:hbgtxkfq@163.com,申请人通过发电子邮件向本机关提出公开申请后,应及时通过公开的联系电话告知受理机构。
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详细、明确。如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等有助于确定该信息的提示。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本机关受理申请产生的邮寄等相关费用及收费标准按国家、省、市规定执行。
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按程序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可以向县纪委(监委)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