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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时间:2025-02-17   发布机构:馆陶县生态环境局 】

  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将权责清单中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单独形成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即事项清单,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差异化管控要求,以便发挥环境守法企业在日常监督中的正面激励和示范带动作用,公开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便利公众查询了解空气和饮用水水质量情况;每月定期公开“双随机、一公开”情况,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推进环境执法公平、规范、有效开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对2024年14个行政处罚及时进行公开,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 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 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 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 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0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其主要表现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方法手段不够创新、监督制约机制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今后,将继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提高工作效能,优化服务质量,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开创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