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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6-02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馆教法〔2023〕65号
馆陶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第一次内部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馆陶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抽查计划》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全县第一次内部联合校园安全“双随机”抽查,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联合抽查对象及比例
(一)随机抽查对象
全县已设立登记的公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随机抽查比例
抽查比例:3%;
二、抽查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10日。
三、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双随机”抽查工作部署,检查项目按照《馆陶县教育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进行检查。
四、抽查组织实施
县局2023年第一次“双随机”内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联合抽查的总体部署、方案制定、名单抽取、业务指导、检查实施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一)抽查任务分工
法规安全科负责牵头统筹协调此次内部联合抽查工作,抽取分派检查市场主体名单、督导检查、总结上报等工作;职成幼教科负责指导涉及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和辅导机构的随机抽查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县局将于2023年6月1日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上传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市场主体。
2.由相关科室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
3.抽查项目按照《馆陶县教育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进行检查;实施检查前,检查机构应依据职责分工,统一匹配确定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检查事项、内容,然后实施检查,确保抽查工作不缺项、不漏项。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及内容,应当一次性完成检查。
4.结合实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馆陶县行政执法公示办法》、《馆陶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实施检查,规范执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应当填写实地核查记录表,并由被检查企业盖章或签字确认。
(三)公示抽查结果
1.抽查结果公示路径。抽查工作结束后,实施检查的单位应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检查人员须认真核对提交的检查材料,确保抽查结果正确。
2.抽查结果公示时限。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已实施检查但未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检查。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1.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属于依法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规定情形的,由县局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
2.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应当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抽查检查结果的公示只针对检查行为本身,后续对检查对象作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结果信息应按照规定程序另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吴延强任组长,局法规安全科、职成幼教科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合理分工,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抓好宣传培训。“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市场主体,各科室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扩大市场主体和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依法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抽查时限,使广大市场主体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要组织专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搞好协调配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涉及单位多,工作流程复杂严密,科室之间要积极协调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抽查任务。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严格工作纪律。执法人员要求廉洁自律,严禁以抽查的名义吃、拿、卡、要,严禁干预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禁走形式主义,敷衍塞责。
(六)及时反馈抽查情况。各单位要注重总结“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在实施“双随机”抽查检查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县局。
附件:1.馆陶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第一次“双随机”内部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馆陶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1日
附件:1
馆陶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第一次“双随机”内部联合抽查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吴延强
成 员:袁亚斌 张敬卫 武金业 刘官锋 刘金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