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乡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资源提高我县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9〕6号)、省市要求,根据我县乡村学校需求情况,拟面向全县公开招募2019—2020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
坚持“定校、定岗”原则。
二、招募方式
面向全县教体系统公办教师公开招募。按照自愿报名、审核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步骤进行。
三、招募条件
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195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四、招募岗位
(一)岗位职责。讲学教师根据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根据受援学校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讲学活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二)岗位需求。具体见《银龄讲学计划2019—2020学年馆陶县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五、招募程序
(一)自愿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9日—7月20日。
2.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符合招募条件并自愿报名参加银龄讲学计划的人员,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退休证或教育行政部门批准退休相关文件、原单位出具的师德情况材料、填报的荣誉证书)到馆陶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现场报名。根据选报岗位,现场填写《银龄讲学计划2019—2020学年馆陶县招募讲学教师报名表》。
(二)审核遴选。由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对审核通过人员根据岗位需求进行遴选。当同一岗位出现多人报名时,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
(三)公示公布。教育体育局将在官网上对通过遴选的拟招募讲学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确定为2019—2020学年度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
(四)签订协议。受援学校与招募的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须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
(五)上岗任教:2019年秋季开学前上岗。
六、待遇保障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学期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每学年共计2 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政策保障。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相关要求
凡事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人员,在自愿报名、审核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上岗任教等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八、其他事宜
本招募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本公告由馆陶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310-2825076
附件:
1.银龄讲学计划2019—2020学年馆陶县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
2.银龄讲学计划2019—2020学年馆陶县招募讲学教师报名表
馆陶县教育体育局
2019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