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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6-09-16 发布机构:馆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确保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精准落实到位,按照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政策具体操作办法的通知》(冀人社字〔2026〕65号)要求,现将满足条件的企业名单(第一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至2026年9月20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资金用途:稳岗返还资金可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用人单位应建立稳岗返还资金使用台账。
联系单位:馆陶县社会保障中心
联系电话:0310-2866831
2026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