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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森林草原消防大队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信息时间:2023-08-15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馆陶县森林草原消防大队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森林草原消防大队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基本情况
岗位名称:森林草原消防大队队员,20名。
薪酬待遇:按照河北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当前我县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月),并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部分在工资中扣除)。
工作要求:(一)身体条件:年富力强、思维敏捷、反应灵活,能胜任森林消防工作。政治条件:思想上要求进步,热爱本职工作,能积极执行森林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业务条件:通过培训上岗,能掌握一定的森林消防知识和灭火技术
工作地点:邯郸市内。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此次招聘的森林草原消防大队人员按照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管理。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此次招聘人员符合用人单位招聘标准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残疾人员、城市低保对象、失地农民“零就业家庭”成员。
2、用人单位招聘标准:初中以上学历,18-35周岁(2005年8月1日以前出生,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馆陶县户籍。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五官端正、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各种疾病
、不得报名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报名时名下登记注册从事经营活动担任企业法人、股东、监事、公司高管、财务负责人或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
5、具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宜报名的情形。
、工作要求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815至8月18日
2报名方式:自愿申请,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二楼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0310-2866811
4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本人到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照4张。现场审核后发放《报名表》,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将表交回。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岗位要求的各项条件,通过信息系统协同工商注册、社保登记等信息进行比对,对报名人员名下是否存在经营注册、缴纳公积金或其他不符合条件进行筛查。
6、按照应急管理部门要求开展体能测试及体检。此次招聘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参照《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格条件》统一组织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无论聘用与否,均不予退还,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制定岗位招聘工作方案,做好组织报名、资格审查、岗位匹配、拟用公示、对接上岗等工作。本次招聘根据报名情况,确定合适的考核、考察方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确定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三)公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馆陶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管理
1、聘用及管理。按照“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公示期满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聘期不超过3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因工作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后,一切待遇自然停止。
2、初次签订合同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个月。
3、被聘人员若违反合同用人单位将中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