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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食安办关于开展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总结

【信息时间:2013-11-01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根据市食品安全办《关于印发〈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有效治理食品安全隐患,我县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突出重点,以点带面,积极整合执法力量,查隐患、抓整改,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行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接市通知后,我县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齐海新为组长,县政府副县长闫永亮为副组长,县食安办牵头,质监、工商、食药监等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9月17日召开了全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会,对市重要文件精神和我县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进行了安排部署。根据县域实际,制定下发了《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各部门的责任分工,切实做到了“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保证了隐患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强化责任,严格自查。
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明确重点,拉出清单,严格监管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生产经营行为和食品质量,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经营“傍名牌”食品、不合格食品、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确保广大群众的饮食安全。对工作中走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措施不力、不依法履行职责、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次整治行动,共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51家次(其中食品经营户947户次,检查餐饮服务单位65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8家,小作坊13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0家),发现隐患28项,现已均整改合格。
三、强化监管,全面整治。
在各监管部门进行日常巡查的同时,县政府食安办组织食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开展了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发生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
四、强化宣传,造浓氛围
县政府食安办组织县食药监、畜牧、质监、工商等部门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批发市场、餐饮服务单位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材料6000余份,全面提高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并通过广播、电视、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宣传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内容和投诉举报电话,确保将食品安全整治精神传达贯彻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建议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应用工作,利用现代化的手段提高监管水平,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把各项食品安全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为建设实力、秀美、和谐的现代化新馆陶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