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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11-05 发布机构: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
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粮油单产提升行动)项目》的通知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冀农财发[2024]20号)文件要求,我县拟支持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家庭农场实施规模种植主体粮油单产提升行动,优先安排开展大豆玉米(高粱、谷子)、花生玉米等复合种植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项目,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给予优先支持。现组织经营主体进行申报。
一、申报条件
1.重点为粮油规模种植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优先安排大豆玉米(高粱、谷子)、花生玉米等复合种植的经营主体承担项目,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给予优先支持。
2.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要创新组织方式、集成种植模式,强化示范带动引领,平均每万元项目资金要示范带动300亩次以上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提高各地粮油作物单产水平,实施项目的经营主体亩产比当地平均水平高10%以上。
3.申报主体条件优越。要求申报主体有丰富的产业发展经验,辐射带动农户能力强,有从事粮油生产的专业技术服务组织或技术支撑团队;近三年无不良征信记录。
二、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2.经营主体申报书;3.土地流转协议;4.市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证明等;
申报时间: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8日
地点:馆陶县金凤大街农业综合大楼1015室
联系人:崔英淑 0310-2800029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