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涉农补贴
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馆陶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和2023年衔接示范区建设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3-03-29 发布机构:馆陶县乡村振兴局 】
经馆陶县人民政府2023年3月28日批复,现将2023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3月29日至2023年4月7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
附件: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馆陶县乡村振兴局关于2022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的批复
监督单位:馆陶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310-2821527
单位地址:馆陶县政府街东段 邮箱:xmz2851108@163.com
省级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12345
馆陶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