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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12-15 发布机构: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季节性休耕作为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的制度性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节水导向,明确重点区域,完善技术路径,不断优化种植结构和耕作制度,与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协调推进,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一)统筹粮食生产和生态保护。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粮食生产与生态文明。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前提下,立足资源禀赋,突出生态保护,减少农业用水,保护地下水资源,加快完善具有河北特色的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打牢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节水导向。坚持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促进玉米、大豆、油料等供需偏紧农产品生产,聚焦生态保护压力大、资源约束紧的问题,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等相衔接,以季节性休耕为抓手,协调推进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和农业生态综合治理,进一步减少地下水开采,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三)兼顾市场引导和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品种结构,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对承担季节性休耕任务的农户给予适当补助,调动农民积极性,保障农民收益,引导农民自愿参与,合理安排种植结构。鼓励乡(镇)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季节性休耕有关工作。
(四)集中连片推进,稳妥有序实施。集中连片组织实施,有条件的乡(镇)整建制推进。对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农民承包地实施季节性休耕,要突出自愿,要完善承包合同,依法依规实施,严格申报程序,规范项目运作,完善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监督。
(五)精准精细管理,提升实施效果。严格落实任务,发挥资金效益,确保节水生态效果。严格核对任务落实情况,探索利用卫星遥感识别技术,强化地块管理,严格按照季节性休耕技术路径,做到任务和补助资金精准到地、到实施主体。
二、任务及技术路径
(一)目标任务
2023年省安排我县耕地季节性休耕6.2万亩。稳定巩固农业节水成效,计划在个8乡镇87个村组织实施,亩均减少地下水开采140-160立方米,具体任务见(附件1)。我县2022年度未完成的任务面积安排在2023年度继续实施(未完成面积3344.56)。(附件2)
(二)技术路径
在地下水超采区实施季节性休耕,就是将小麦、玉米一年两熟改为一年一熟,实行“一季休耕、一季种植”,将抽取地下水灌溉的冬小麦休耕,只种植一季雨热同季的玉米或油料、棉花、耐旱耐瘠薄的杂粮杂豆等,减少地下水用量。季节性休耕期间鼓励农民种植油菜等绿肥作物,不浇水,不收获籽粒,下茬作物种植前作为绿肥直接粉碎翻耕入田,培肥地力,减少地表裸露。
三、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标准。在确保任务面积按要求落实的情况下,对承担任务的农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进行补助,省级确定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
(二)补助方式。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公示无异议,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兑现到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或实施主体。
四、重点工作和进度安排
(一)重点工作
1.科学分解任务。根据分配乡(镇)年度任务清单(附件1),县级将实施任务与乡(镇)、村申报工作相结合,科学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农户、地块,确保任务精准落地。
2.组织公开公示。县级在科学分解任务的基础上进行公示,组织项目村填写《耕地季节性休耕任务分解(核实)面积清单》(附件3),乡(镇)政府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农户三方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公章,由乡(镇)政府汇总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留存公示资料,无异议后,存档备案,作为制定方案和组织实施的依据。
3.签订实施协议。县(区)、乡(镇)、村、农户(实施主体)层层落实责任,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与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实施主体)签订协议,协议一年一签,尊重保护农户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协议文本由市级制定,县级存档备案。
4.制定实施方案。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县级实施方案报市级审核批复后实施,要明确实施区域、实施内容、技术路径、工作程序、资金使用、补贴标准、操作程序、保障措施等,要具有可操作性,确保乡(镇)、村和农户(实施主体)规范有序实施。
5.落实年度任务。县(区)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技术路径、年度任务,指导农户(实施主体)开展季节性休耕,将任务落实到农户,落实到田间地块,丰富季节性休耕种植模式,优化绿肥作物种植,确保耕地季节性休耕效益,确保实现节水生态效果。
6.核实任务面积。县(区)组织乡(镇)政府成立核查组,逐村、逐户核实面积,完善《耕地季节性休耕任务分解(核实)面积清单》(附件3),核实工作可结合县级自验进行,有关核实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按照“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由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存档,及时与本级财政部门沟通,作为拨付资金的依据。
7.县级组织自验。县(区)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组成自验组,对项目村、农户实施面积、技术路径、项目地块、任务落实等情况进行自验,形成自验报告,自验结果通过部门公示栏或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市级验收,并做好本级工作总结。自验办法由县(区)制定。
8.市级组织验收。市级对县级季节性休耕工作进行开展耕地轮作休耕,是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根据《河北省2023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工作实施方案》、《邯郸市2023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把季节性休耕作为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的制度性安排,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节水导向,明确重点区域,完善技术路径,不断优化种植结构和耕作制度,与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协调推进,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
(一)统筹粮食生产和生态保护。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粮食生产与生态文明。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不影响农民收入前提下,立足资源禀赋,突出生态保护,减少农业用水,保护地下水资源,加快完善具有河北特色的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打牢基础。
(二)坚持问题导向和节水导向。坚持以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为目标,促进玉米、大豆、油料等供需偏紧农产品生产,聚焦生态保护压力大、资源约束紧的问题,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和生态保护等相衔接,以季节性休耕为抓手,协调推进农产品生产动态调节和农业生态综合治理,进一步减少地下水开采,促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三)兼顾市场引导和政府调控。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粮食等主要农产品品种结构,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对承担季节性休耕任务的农户给予适当补助,调动农民积极性,保障农民收益,引导农民自愿参与,合理安排种植结构。鼓励乡(镇)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季节性休耕有关工作。
(四)集中连片推进,稳妥有序实施。集中连片组织实施,有条件的乡(镇)整建制推进。对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流转农民承包地实施季节性休耕,要突出自愿,要完善承包合同,依法依规实施,严格申报程序,规范项目运作,完善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监督。
(五)精准精细管理,提升实施效果。严格落实任务,发挥资金效益,确保节水生态效果。严格核对任务落实情况,探索利用卫星遥感识别技术,强化地块管理,严格按照季节性休耕技术路径,做到任务和补助资金精准到地、到实施主体。
二、任务及技术路径
(一)目标任务
2023年省安排我县耕地季节性休耕6.2万亩。稳定巩固农业节水成效,计划在个8乡镇87个村组织实施,亩均减少地下水开采140-160立方米,具体任务见(附件1)。我县2022年度未完成的任务面积安排在2023年度继续实施(未完成面积3344.56)。(附件2)
(二)技术路径
在地下水超采区实施季节性休耕,就是将小麦、玉米一年两熟改为一年一熟,实行“一季休耕、一季种植”,将抽取地下水灌溉的冬小麦休耕,只种植一季雨热同季的玉米或油料、棉花、耐旱耐瘠薄的杂粮杂豆等,减少地下水用量。季节性休耕期间鼓励农民种植油菜等绿肥作物,不浇水,不收获籽粒,下茬作物种植前作为绿肥直接粉碎翻耕入田,培肥地力,减少地表裸露。
三、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标准。在确保任务面积按要求落实的情况下,对承担任务的农户、家庭农场、种植专业合作社等实施主体进行补助,省级确定补助标准为每亩500元。
(二)补助方式。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公示无异议,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将补助资金兑现到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或实施主体。
四、重点工作和进度安排
(一)重点工作
1.科学分解任务。根据分配乡(镇)年度任务清单(附件1),县级将实施任务与乡(镇)、村申报工作相结合,科学分解落实到乡(镇)、村、农户、地块,确保任务精准落地。
2.组织公开公示。县级在科学分解任务的基础上进行公示,组织项目村填写《耕地季节性休耕任务分解(核实)面积清单》(附件3),乡(镇)政府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农户三方签字,加盖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公章,由乡(镇)政府汇总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7天,留存公示资料,无异议后,存档备案,作为制定方案和组织实施的依据。
3.签订实施协议。县(区)、乡(镇)、村、农户(实施主体)层层落实责任,乡(镇)政府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与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实施主体)签订协议,协议一年一签,尊重保护农户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开展。协议文本由市级制定,县级存档备案。
4.制定实施方案。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分别制定实施方案。县级实施方案报市级审核批复后实施,要明确实施区域、实施内容、技术路径、工作程序、资金使用、补贴标准、操作程序、保障措施等,要具有可操作性,确保乡(镇)、村和农户(实施主体)规范有序实施。
5.落实年度任务。县(区)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技术路径、年度任务,指导农户(实施主体)开展季节性休耕,将任务落实到农户,落实到田间地块,丰富季节性休耕种植模式,优化绿肥作物种植,确保耕地季节性休耕效益,确保实现节水生态效果。
6.核实任务面积。县(区)组织乡(镇)政府成立核查组,逐村、逐户核实面积,完善《耕地季节性休耕任务分解(核实)面积清单》(附件3),核实工作可结合县级自验进行,有关核实人员履行签字手续,按照“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由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县(区)农业农村局审核汇总、存档,及时与本级财政部门沟通,作为拨付资金的依据。
7.县级组织自验。县(区)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组成自验组,对项目村、农户实施面积、技术路径、项目地块、任务落实等情况进行自验,形成自验报告,自验结果通过部门公示栏或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申请市级验收,并做好本级工作总结。自验办法由县(区)制定。
8.市级组织验收。市级对县级季节性休耕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实施方案、管理制度、任务落实、技术方案、责任落实、技术路径、实施协议、任务分解(核实)清单、公示情况、县级自验结果等。验收后形成报告并存档。验收办法由市级制定,验收后,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按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
9.兑现补贴资金。县(区)自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资金支付制度规定,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将项目资金拨付给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实施主体。
10.省级总结考核。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进度,根据有关工作安排部署,适需要组织开展总结考核等工作。
(二)工作进度
2023年6月-7月,明确任务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块,组织公开公示,签订实施协议。
8月,县(区)开展宣传培训,解读季节性休耕政策,宣传技术模式,明确实施要求,完善实施方案。
9月-10月,落实任务到农户、到地块。
11月-12月,县级自验,兑现补贴资金,组织开展总结,并按时上报。
2024年1月至下茬作物播种,落实季节性休耕地块管护措施,防止违规种植等问题发生。完善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块的季节性休耕面积任务分解(核实)面积清单等档案材料。完成县级工作总结,县级工作总结于2024年1月1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做好迎接省考核(评估)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休耕工作由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具体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对本行政区域内休耕工作负总责,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是责任主体,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落实工作组,全面落实项目任务和要求,保障休耕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规范资金使用。要切实加强季节性休耕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相互沟通,明确年度资金数量,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等执行,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时按要求发放到农户。严禁挪用资金,严禁不按标准发放和延时发放,确保资金与面积对应,切实发挥补助资金效益。
(三)严格项目管理。按照市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季节性休耕项目相关工作,编制县级实施方案,市级对县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目标任务、组织管理方式等进行审核批复。要科学安排进度,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规范项目运行,落实项目任务,完善项目档案。要按照县有项目实施区域图,乡(镇)有村、分户面积汇总表,村有分户、分地块任务清册等要求,建立项目到村、到户、到地块的明细档案。要强化公示监督,项目村村民党员代表要全程参与项目运作,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求落实、以落实求实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耕地季节性休耕开展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任务完成、休耕模式、资金到位、资金拨付、政策宣传和工作成效等情况。实时跟踪项目地块种植作物变化情况,掌握季节性休耕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年度任务落到实处。
(五)落实工作责任。安排责任心强、懂政策、会管理的干部下沉一级指导季节性休耕工作,要制定完善科学管用的包乡(镇)、包村干部责任制,公开干部身份、公开联系电话,公开责任内容,存档备案,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
(六)开展绩效考核。按照《邯郸市2023年度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县级自验做好绩效考核(评估),着重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政策措施、实施成效等方面开展绩效考核(评估)。每个乡(镇)随机抽取 2-3个村,每个村随机抽取 4-6 个农户及所涉及的地块现场考核(评估),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在总结报告中说明。绩效考核(评估)可以本级自评,也可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具体内容见附件4)。
(七)强化指导服务。要成立技术指导组,对耕地季节性休耕开展指导服务,做到科学高效。要监测季节性休耕节水、下茬作物增产、化肥农药减量、耕地质量变化等数据,科学制定季节性休耕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农民科学种植,提高种植效益。项目县(区)对每一种季节性休耕模式分别安排不少于一个监测点,梳理总结有关数据并存档。
(八)搞好总结宣传。要自下而上对季节性休耕工作开展总结,重点将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总结报告,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耕地季节性休耕的生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季节性休耕工作,增强绿色发展的自觉性。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耕地季节性休耕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工作中的经验、典型、做法,要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反馈。
验收,验收内容包括:组织领导、实施方案、管理制度、任务落实、技术方案、责任落实、技术路径、实施协议、任务分解(核实)清单、公示情况、县级自验结果等。验收后形成报告并存档。验收办法由市级制定,验收后,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并按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
9.兑现补贴资金。县(区)自验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资金支付制度规定,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将项目资金拨付给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实施主体。
10.省级总结考核。省农业农村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进度,根据有关工作安排部署,适需要组织开展总结考核等工作。
(二)工作进度
2023年6月-7月,明确任务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块,组织公开公示,签订实施协议。
8月,县(区)开展宣传培训,解读季节性休耕政策,宣传技术模式,明确实施要求,完善实施方案。
9月-10月,落实任务到农户、到地块。
11月-12月,县级自验,兑现补贴资金,组织开展总结,并按时上报。
2024年1月至下茬作物播种,落实季节性休耕地块管护措施,防止违规种植等问题发生。完善到乡(镇)、到村、到户、到地块的季节性休耕面积任务分解(核实)面积清单等档案材料。完成县级工作总结,县级工作总结于2024年1月10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做好迎接省考核(评估)等各项准备工作。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农业农村局休耕工作由县农业技术推广站具体落实。县农业农村局对本行政区域内休耕工作负总责,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加强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县政府是责任主体,要成立由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推进落实工作组,全面落实项目任务和要求,保障休耕工作有序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规范资金使用。要切实加强季节性休耕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要相互沟通,明确年度资金数量,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等执行,项目验收合格后,按时按要求发放到农户。严禁挪用资金,严禁不按标准发放和延时发放,确保资金与面积对应,切实发挥补助资金效益。
(三)严格项目管理。按照市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季节性休耕项目相关工作,编制县级实施方案,市级对县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目标任务、组织管理方式等进行审核批复。要科学安排进度,明确各项工作时间节点,规范项目运行,落实项目任务,完善项目档案。要按照县有项目实施区域图,乡(镇)有村、分户面积汇总表,村有分户、分地块任务清册等要求,建立项目到村、到户、到地块的明细档案。要强化公示监督,项目村村民党员代表要全程参与项目运作,以公开求公正、以公正求落实、以落实求实效。
(四)加强督促检查。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耕地季节性休耕开展督促检查,重点督促检查任务完成、休耕模式、资金到位、资金拨付、政策宣传和工作成效等情况。实时跟踪项目地块种植作物变化情况,掌握季节性休耕工作开展情况,确保年度任务落到实处。
(五)落实工作责任。安排责任心强、懂政策、会管理的干部下沉一级指导季节性休耕工作,要制定完善科学管用的包乡(镇)、包村干部责任制,公开干部身份、公开联系电话,公开责任内容,存档备案,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年度任务。
(六)开展绩效考核。按照《邯郸市2023年度耕地轮作休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县级自验做好绩效考核(评估),着重从组织领导、任务落实、政策措施、实施成效等方面开展绩效考核(评估)。每个乡(镇)随机抽取 2-3个村,每个村随机抽取 4-6 个农户及所涉及的地块现场考核(评估),绩效考核(评估)结果在总结报告中说明。绩效考核(评估)可以本级自评,也可由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开展(具体内容见附件4)。
(七)强化指导服务。要成立技术指导组,对耕地季节性休耕开展指导服务,做到科学高效。要监测季节性休耕节水、下茬作物增产、化肥农药减量、耕地质量变化等数据,科学制定季节性休耕技术指导意见,指导农民科学种植,提高种植效益。项目县(区)对每一种季节性休耕模式分别安排不少于一个监测点,梳理总结有关数据并存档。
(八)搞好总结宣传。要自下而上对季节性休耕工作开展总结,重点将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总结报告,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耕地季节性休耕的生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季节性休耕工作,增强绿色发展的自觉性。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耕地季节性休耕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工作中的经验、典型、做法,要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