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领域
【信息时间:2026-03-02 发布机构:馆陶县生态环境局 】
销号的公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黑臭水体治理敷衍应付,督察发现,馆陶县存在黑臭水体。”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2日至2026年3月13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电话:0310-2885722
邮箱:bslt88888@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
整改任务 |
黑臭水体治理敷衍应付,督察发现,馆陶县存在黑臭水体。
|
|
责任单位 |
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各乡镇 |
|
整改目标 |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动态清除农村黑臭水体。 |
|
整改措施 |
一是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对黑臭水体开展全覆盖动态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建立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黑臭水体,采取截污纳管、清淤疏浚等措施,严格整改到位。二是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动态更新农村坑塘(沟渠)清单和农村黑臭水体监管清单,落实镇村两级干部管理责任,及时消除水体周边污染隐患,防止黑臭现象反弹。三是强化巡查督导。组织水利、生态环境、公安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联合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环保意识,严禁随意向河渠内倾倒垃圾,切实形成人人行动、家家参与的良好氛围。 |
|
完成情况 |
1.河北美山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东宝村西)内东部坑塘内积水已抽至馆陶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2.结合县域实际,制定《馆陶县2025年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各乡镇职责分工,形成县、乡、村三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清理水体及周边生活垃圾、农业秸秆,防止污水排入。 3.今年以来,组织县生态环境分局及8个乡镇累计出动人员 800余人次、车辆360台次,对全县 277个行政村实现排查全覆盖,共排查农村坑塘(沟渠)1093处。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部分水体周边垃圾堆放等潜在隐患,均已现场交办、立行立改,从源头上杜绝黑臭水体产生,实现了动态随清。通过开展“回头看”,未发现黑臭水体,也未出现已整治水体返黑返臭现象。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村广播、宣传栏、微信群等渠道,普及水环境治理知识,引导群众主动参与水体管护,营造 “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