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领域
【信息时间:2022-06-28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1、同意植味(邯郸)健康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万吨植物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260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本项目建设1栋3层生产车间(9600m2);增设水处理设备、搅拌罐、成型设备、挤压设备、包装设备、杀菌设备等生产设备3套,行成1条植物肉自动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实现年产植物肉1万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新能街中段路南,场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4′34.511″,北纬36°33′43.532″。项目于2022年2月28日在馆陶县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馆审批备字﹝2022﹞043号,本项目占地面积6400m2(约合9.6亩),项目为租赁场地,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12月3日出具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4月12日出具了入园证明。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期(1)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与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通过抑尘措施和自然逸散可减少危害;(2)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以及施工工人生活废水,用于施工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项目工期短,影响不大;(4)固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料仓及配料废气,天然气蒸汽锅炉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本项目设置密闭式投料间,粉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输送,料仓废气由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配料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最后共用1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的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20m排气筒二级限值,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天然气蒸汽锅炉安装高效低氮燃烧装置,废气由18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SO2和NOX、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站设置密闭盖板和引风系统,恶臭气体经收集后采用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放散管无组织排放,NH3、H2S和臭气浓度的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扩改建项目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要求。(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区一体化污水处理站(采用“隔油+生物接触氧化+沉淀”工艺)处理后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总氮、总磷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馆陶县清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限值要求后排入馆陶县清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噪声:主要为投料机、挤压机、斩拌机、混料机及空压系统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定点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凝胶渣、颗粒肉渣、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植物油经定点收集后,定期外售用作饲料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原料包装定点收集后,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滤材、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由设备维护厂家回收处理;废活性炭、化验废液废渣暂存于危废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5、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2.772t/a;氨氮:0.173t/a;大气污染物:SO2:0.090t/a;NOx:0.452t/a;VOCS:0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