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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馆陶县皓然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轴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2-06-27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2]20

 

 

馆陶县皓然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轴承加工项目总投资为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馆陶县轴承创意产业园,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E115°25"32.576"、N36°43"1.061"。

馆陶县皓然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购买馆陶县昊舜隆轴承制造有限公司2#生产车间、4#生产车间、办公楼和门卫,生产车间占地面积6480平方米,办公楼占地面积432平方米,门卫占地面积80平方米,购置沟道磨、无心磨、合套仪、超精机、清洗机、冷镦机、注塑机、热处理设备等轴承加工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轴承500万套。现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馆陶县皓然轴承制造有限公司轴承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1)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洒水降尘;(2)噪声:厂房隔声、距离衰减;(3)固体废物:主要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及时清运

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1)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冷镦废气、热处理废气、清洗干燥废气混料破碎废气集气罩+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2)排放,有机废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他行业标准要求,混料、破碎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其他限值要求2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泼洒厂区抑尘,不外排,厂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生产设备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经距离衰减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废:金属屑、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切削液滤渣、锭子油滤渣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储运资质单位运走,送金属冶炼单位利用;废润滑油桶、废切削液桶、废清洗剂桶、废液压油桶、废锭子油桶加盖密封,危废间内储存,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淬火油泥、浮油、废切削液、废锭子油、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清洗剂、废润滑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吨,氨氮:0吨,二氧化硫:0吨,氮氧化物:0吨。

5、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