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点领域公开->环境保护领域
【信息时间:2021-11-09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2806011
通讯地址:馆陶县行政审批局(05775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处理1.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 河北万利特种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 馆陶县寿山寺乡麻呼寨村西 | 邯郸择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利用已有厂房进行生产,主要建设内容为:年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15000 辆,总建筑面积15000 平方米,建设封闭及半封闭拆解车间、旧零部件仓库、报废汽车和半成品存储场地、新购报废汽车拆解破碎及附属设备和其它配套附属用房,项目建成后回收拆解报废机动车15000 辆。。 | 施工期:本项目利用已有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主要为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废气、破坏性拆解废气、剪切废气、压块废气、废燃油抽取废气、制冷剂抽取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电池储存废气。项目切割废气经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在破坏性拆解工位、剪切工位、压块工位上方加装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中的二级标准;项目在抽排工位及废油液暂存上方设置集气罩,逸散的有机废气(废油液及制冷剂等)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 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项目危废暂存间采取微负压密闭方式,有机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 排气筒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电池储存废气经负压排气系统及硫酸雾吸收装置后外排,硫酸雾、铅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中表2其他企业标准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2)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与车辆冲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表1中洗涤用水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道路清扫标准,回用于车间地面清洗、车辆冲洗、道路泼洒抑尘等。(3)噪声:主要为液压翻转工作平台、拆解流水线总成、手提式液压剪切机、安全气囊引爆装置、等离子切割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东、西和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侧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4)固废: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废电线电缆、新能源电池、总成及相关零部件、废化纤、皮革、其他不可利用零部件经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新能源电池集中收集后交由专业的生产厂家回收处置;总成及相关零部件具备再制造条件的,出售给具有再制造能力的企业;不具备再制造条件的,作为废金属交售给冶炼或者破碎企业;废制冷剂、废油液、污泥、废油箱、输油管等分类收集,密闭储存,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蓄电池、废电容器、废电路板、废催化转化器、废含石棉的部件、废漆渣、废液化气罐、含汞部件、废活性炭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废化纤、皮革、其他不可利用零部件、除尘灰、含油抹布、手套、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