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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1-03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 收费项目:土地复垦费
2、 收费标准:5-20元/平方米
3、 收费主体: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 计费单位:每平方米
5、 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6、 收费范围:馆陶县域内
7、 收费对象:从事开采矿产资源、矿山排渣、电厂排灰、油田开发、烧制砖瓦等生产建设活动用地,以及淘金、挖沙、取土、地质勘探等各类临时使用土地的企业和个人
8、征收方式:由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或银行柜台进行缴费。
9、 减免规定:无
10、监督举报电话:0310—8533075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 收费项目:耕地开垦费
2、 收费标准:10-15元/平方米
3、收费主体: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计费单位:每平方米
5、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土地条例》《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
6、收费范围:馆陶县域内
7、收费对象: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经最终验收不合格的占用耕地单位
8、征收方式:由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网银、手机银行或银行柜台进行缴费。
9、减免规定:无
10、监督举报电话:0310—8533075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 收费项目:不动产登记费
2、 收费标准:住宅80元、非住宅550元
3、收费主体: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计费单位:每件
5、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6、收费范围:馆陶县域内
7、收费对象:向申请人收取,但按规定需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只能向登记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一方收取。
8、 征收方式:由执收单位开具电子缴款通知书,缴费人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进行缴费。
9、减免规定:根据财税【2016】79号文件、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文件通知,通过告知企业书面承诺的方式,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10、监督举报电话:0310—8533075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 收费项目:土地闲置费
2、 收费标准: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征缴土地闲置费。
3、收费主体:执收单位: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收单位:馆陶县税务局
4、计费单位:每件
5、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发〔2008〕3号,财税〔2014〕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冀税发〔2021〕65号。
6、收费范围:馆陶县域内
7、收费对象:占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
8、征收方式:由执收单位开具缴款通知书,缴费单位或个人通过税务部门进行缴费。
9、减免规定:无
10、监督举报电话:0310—8533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