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馆陶县交通运输局对馆陶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18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6-05-20   发布机构:馆陶县交通运输局 】

宋德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邯广高速106国道与邱县界段安装路灯”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106国道属国省干线公路,我局主要承担该路段路基、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的养护和管理职责。按照现行职能分工和行业管理规定,干线公路两侧路灯的规划、建设、运维及资金保障,不属于交通运输部门职责范围,一般由属地乡镇政府或城市管理、电力等相关部门统筹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主动与属地乡镇、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及时转达您的建议诉求,配合做好线路规划、施工保障等工作,共同推动该路段照明问题妥善解决,切实提升夜间通行安全条件。

  感谢您对交通工作的监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