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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6-28 发布机构: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政协馆陶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116号提案的答复
杨保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深入分析了目前我县食品安全现状,提出的“出台“食品作坊”管理办法;组织“作坊主”进行培训;发挥协作优势,提升“作坊主”自律意识。”等建议很有见地,对我局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非常有价值,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将具体办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筹谋划,牵头抓总协调推进
我局作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参谋助手,提出工作思路,明确工作要点,协调各乡镇政府、县政府相关部门,落实“一岗双责”,建立了“各级政府负总责、食药安办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基层监管网络完善、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一是制定了《馆陶县202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监管工作重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食药安委组成部门食品安全监管首要责任和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进一步加强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协调各乡镇党委、政府,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强化乡镇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机构和人员建设,食品安全县、乡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基本完善,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开展得到有力保障。三是协调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各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就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协调多部门开展联合监管,加强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强化行刑衔接,防范了监管失责缺位,提升了协同共治能力。四是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提请县级包保干部,督促乡、村级包保干部,利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平台和食安督系统,每季度深入企业,按照任务清单内容,全面开展督导工作。目前县、乡、村包保干部累计督导4000余次。县食药安办组成督查组对乡镇开展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培训乡、村包保干部120余人次,推动了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落地见效。
二、推行网格化监管,强化责任到人
将我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区域划分为8个二级网格进行管理,明确每个网格的负责领导、监管人员、巡查频次、目标任务等,便于督促工作落实到位。目前,全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被分解到具体监管人员名下,做到人人名下有责任,户户企业有人管。同时,在八个乡(镇)政府设立了以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主任乡(镇)食药安办,配备了3-4名专职监管人员,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协助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在277个行政村聘请了以村两委成员或人大代表为协管员、信息员的村级监督协管队伍,共聘请村级协管员、信息员296名,承担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职责。对协管员进行定期培训,开展协管员食品“三小”巡查工作,食品“三小”巡查率每年达到100%,实现了食品“三小”巡查全覆盖。
三、强化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
一是全面梳理,深入风险隐患排查。为切实抓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我县以农村食品小作坊、小超市、小摊贩、农家乐、小餐饮、农村食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监管对象,开展监督检查,并结合食品安全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加强2024年“五·一”馆陶庙会期间食品安全监管等工作,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对从业人员是否有有效健康证,食品经营单位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落实情况,消毒记录是否完整,食品加工区域环境卫生、三防措施是否到位等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傍名牌”食品、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及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行动以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69人次,检查食品销售者190户次、检查餐饮单位66余家,网络食品经营者8户次,检查指出问题8个,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20家。二是加强农村大集规范管理。对全县农村大集开展调研摸底,目前我县农村大集共有21家。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食品小摊点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小摊点除持有小摊点备案证、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外,要求进货凭证齐全,严查食品小摊点违法违规的行为。三是加强食品抽检。在2乡6镇区域,农贸市场、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蔬菜水果店等场所,聚焦老百姓“米袋子、菜篮子”“食用油”“调味品”等日常生活必需食品,按照均衡抽检的原则,开展食品抽检。目前抽检食品661批次,其中网红餐厅专项4批次,餐饮外卖专项10批次,直播带货专项50批次,生鲜电商专项20批次,县本级普通食品267批次,食用农产品共计310批次。共计661批次,配合上级完成市抽、省抽、国抽、国评等任务267批次。四是加强联合执法,提高监管效能。为强化监管成效,县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联合执法行动,深入养殖场、屠宰场、超市、餐饮店,食品“三小”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全力打造安全放心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五是开展食品“三小”综合整治行动,开展农村地区食品“三小”主体资格清理整顿,严格食品“三小”登记备案证的核发。全面摸清食品“三小”底数,对清查确认的食品“三小”建立动态监管档案,落实食品“三小”的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三小”监管,防控食品“三小”食品安全风险,积极推进食品“三小”提升改造。加强食品“三小”日常巡查,每年巡查率达到100%。
四、严查重处,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我局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农村食品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到文明执法,依法执法。二是加强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我局成立了案件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具体工作制度,每周定期召开案审会,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理。三是加强对执法文书的管理。从规范行政执法文书编号管理入手,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按照执法文书规范建立行政执法档案。2024年以来,共办理食品类案件33件。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一)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我局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日常监督等机会,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条幅、印发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的方式,广泛宣传食品法律法规和辨别识假的知识,组织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活动,发布食品相关消费提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的科学认知水平,引导公众放心消费。同时通过打假成果的展示,典型案例的曝光,假冒伪劣食品的销毁等活动,震慑不法经营,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今年以来,出动宣传车18辆次,悬挂宣传横幅32条,下发食品安全宣传材料8000余份,接受并解答群众咨询200余人。
(二)建立完善举报制度,强化社会监督。我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目前,我局使用12315投诉举报系统,明确专人负责,通过在大型商场、饭店等食品药品经营企业的店外LED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食品投诉举报信息内容和投诉举报电话,提高广大消费者对12315的认知度,极大的方便了消费者对食品不法行为的维权和举报。
(三)重视教育培训,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为加强行业自律,我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食堂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培训,今年以来,培训食品从业人员1000余人次。进一步提高了食品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增强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机制,严格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加大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