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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政协馆陶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88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3-10-27   发布机构: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字〔2023〕45

 

 

对政协馆陶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8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徐玉法、徐晓英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新华街升级改造提高交通通行能力”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工作职责,我局负责的非机动车停放的治理工作,已组织专职人员,对新华路两侧非机动车进行了治理,通知商户按照门前五包督促群众规范停放,并且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了有序摆放。加大店外经营,店外摆放的治理力度,主要街道禁止店外摆放物品,提升人行通道通行率。

通过公众号、美篇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知道随意行驶、掉头、超车、抢道、占道的危害性,自觉规范停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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