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政协馆陶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3-10-27   发布机构: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字〔2023〕36

 

 

对政协馆陶县第十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第12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树彬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小城镇垃圾问题现状及对策”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负责县城区的垃圾清运、处理工作,乡镇不是我们的管辖范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