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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馆陶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3-10-27   发布机构: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馆综字〔2023〕28号

 

 

对馆陶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张广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城区环卫自2021年起城区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理作业项目全部实行市场化运作。近几年来,我局始终以规范用工秩序、提高一线环卫职工待遇、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减轻作业强度和提高安全保障等为抓手,尽全力切实提高环卫工人待遇,努力减轻环卫工人劳动强度,维护和保障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增加工资收入,提高一线环卫职工待遇。协调督导易昌环境有限公司严格控制环卫工人用工门槛,平均整体年龄控制在70周岁、身体健康。环卫一线职工工资由原来1150元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全部为所有环卫工人办理了意外伤害保险,每人每年保费500元。夏季高温季节县工会开展“夏季送清凉活动”,发放藿香正气水、冰糖、茶叶、水杯等降温避暑物品。

二、是改善工作条件,减轻作业强度,提高安全保障。协调督导易昌环境有限公司加大环卫车辆投入,提高道路机械化作业率,城区所有主街路全部实现组合式机械化联合作业,环卫一线工人只负责人行道尘土清扫和漂浮垃圾捡拾,减少人均劳动定额。

三、是调整工作时间,避开高温时段,减少事故发生。当气温达到35℃,上午下班时间调整为10:30,下午上班时间调整为16:00,避开高温作业,确保环卫工人身体安全。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环卫工人社会形象和地位。全县各部门全力注重环卫行业,大力弘扬新时期环卫工人无私奉献精神,新闻媒体开大力宣传环卫事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馆陶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