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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10-26 发布机构:馆陶县教育体育局 】
徐鲁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预防校园欺凌”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校园欺凌问题,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一个问题。校园欺凌不但影响青少年的正常学习和生活,而且严重影响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成长,坚决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也是我们教育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愿望。从法治思维角度来说,仅仅依靠教育部门和学校很难彻底消除,学校和教育部门对学生的惩戒权有限,教育惩戒的警示作用很弱。加强欺凌综合治理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事关亿万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事关千家万户的幸福和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将积极联系协调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措施,坚决遏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首先,坚持教育为先,预防为主。中小学校每学期开学时集中开展教育、学期中在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配合学校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
其次,组织开展家长培训。学校定期组织召开家长会进行专题培训,通过对家长进行培训,引导广大家长增强法治意识,落实监护责任,帮助家长了解防治学生欺凌知识。加强家校联合,实行“135”工作机制(每周学生离校前召开1次班会、进行至少5分钟的安全教育、家长向班主任每天3报平安)督促家长及时掌握学生学习、生活、交友的情况。
第三、严格学校日常管理。要求学校根据实际成立由校长负责,教师、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教职工和家长代表等人员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高中阶段学校还应吸纳学生代表)。加快推进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装置等接入公安机关报警平台,指导学校制定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在校规校纪中明确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定期对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摸排,认真梳理汇总摸排的线索,对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或欺凌事件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处置,及时进行矛盾化解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升级。
第四、常态化开展法治讲座。聘请了公安、法院、检察院等60余名法治副校长,每学期开学初邀请法治副校长60余人在全县中小学校统一开展了“开学第一课”活动。法治副校长讲座、法治进校园活动每月一次,形成了常态化开展工作制度,努力扩大受教育学生覆盖面。
馆陶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