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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10-26 发布机构:馆陶县教育体育局 】
解秀永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我县婴幼儿早教班教育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的需要,积极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强化学前教育普惠发展”总要求,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加强儿童安全保障,切实做到“幼有所育”。
但目前市场上0—3岁的婴幼儿托育机构数量不足,还不能满足广大年轻父母特别是双职工父母的需要。为此,我县一直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举办早教班,同时加强对早教班师资的考核和培训,保障早教班教学质量。
今后县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严格托幼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托幼机构服务质量,鼓励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办托幼机构。同时加强监管,借鉴普惠性幼儿园的认定、申报及管理的经验,鼓励民间资本创办收费相对低廉、具有公益性、普惠性的托幼机构。
办好学前教育、为全县幼儿提供优质托幼服务是一项紧迫而又光荣的任务,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今后,我们将加大托幼机构建设力度,不断规范和提升民营托幼机构服务质量,办好全县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学前教育问题的关心,对您关注教育、重视教育、支持教育的精神表示衷心地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