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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10-26 发布机构:馆陶县水利局 】
韦云青、赵洪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更新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馆陶县2003年开始实施农村集中联村供水工程,先后建成魏僧寨供水站、草厂供水站、徐村供水站、路桥供水站等11处农村供水站,覆盖全县256个村,水源为地表水。
依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2019〕-59文件,联村供水工程分级明确供水设施保护责任主体,进村管网以上供水设施保护责任主体为供水单位,村级管网及附属设施保护责任主体为受益村委会,入户设施保护责任主体为用户。存在问题为村内自来水供水主管道老化,存在严重漏水现象,建议更换供水管道,并且定期维护,村级管网及附属设施责任主体和工程产权为受益村委会,村内供水管网由村委会、用水户筹集工程建设资金,水利局努力争取上级资金、争跑项目,给予资金支持。
根据近期对我县农村供水工作的走访入户,计划从两个方面采取措施推进全县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
一是继续争取上级资金,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继续加大力度解决我县农村供水设施管网老化的问题,按照“轻重缓急”的次序,逐步更新改造,提高全县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二是多途径落实资金。为推动农村供水向更高质量迈进,积极鼓励村委会利用“一事一议”等多渠道筹资,建设好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管理,克服农村供水投资渠道单一的局面。加快实施对年久老化的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进行升级改造,保障农村群众饮水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饮水工作的关注,希望您今后能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农村饮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