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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农业农村局对馆陶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信息时间:2023-06-30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对馆陶县第十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第42号建议的答复

 

韩国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事关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对于加快改变农村发展面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整治人居环境,扮靓美丽乡村,是农民群众的迫切期盼,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近年来,随着党中央和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力度的加大,农村面貌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生活垃圾、污水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治理。但是,也存在着您所提到的一些短板。

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加大宣传教育,培育文明乡风。从整洁有序到美丽宜居,从全面推进到整体提升,从建立机制到长效深化行动,使农村农民生活品质极大提升,精神面貌明显改善。在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过程中,通过强化宣传教育、普及人居环境相关知识,积极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和环保意识,有效激发农民群众建设美丽乡村的内生动力,增强精神自信和主人翁意识,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二、提高工作能力,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从深层次看,是乡村治理方式的转变。能够发挥党员干部、乡村能人等带头示范作用,带动农民转变观念、改变习惯,拉近党群、干群关系,农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大力发挥“村民公约”作用,提高环境整治成效,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三、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实现资源再利用。对农户闲置宅基地和原房,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发展乡村旅游、文化体验、电子商务等乡村新产业新业态。通过拆旧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将整治出的土地和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就地再利用、调整再利用、节余指标挂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村集体经营企业等方式统筹利用。把生态劣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通过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行动,可以推动实现培育文明乡风,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乡村产业发展拓展空间,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小切口”推动乡村振兴“大战略”,从而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