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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06-27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对政协馆陶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65号提案的答复
武佩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我们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促进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增加集体收入。
一、健全党建引领机制。强化农村党组织对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领导。推行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人,村党组织提名推荐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层负责人,选强配优经营管理人员和发展带头人。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事项,需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农村党组织要组织动员党员、村民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使发展集体经济过程成为发挥、检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过程,成为教育引导村民增强集体意识的过程。
二、深化股份合作机制。鼓励乡村党组织以个人名义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发展“党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模式,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把党员群众组织起来,集中资产资源要素,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提升规模化经营水平,实现抱团发展,推动群众致富,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发展全员合作,以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为平台,组织本集体成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土地等要素股份合作,加强农产品初加工、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建设。加强村村合作,整合全乡镇集体资源,成立乡镇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实行企业化运营,大力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种植,积极开拓市场,实现农民受益,集体增收,产业升级,均衡发展。深入开展村企合作,引导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参股、入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农业园区、乡村旅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引导工商资本以租赁、托管、入股等方式参与集体经济发展,探索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合作模式,带动集体经济发展。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