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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馆陶县委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96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时间:2019-07-26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郭俊峰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取暖对供热公司监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馆陶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供热公司监管的建议和管理高度重视。今年我局把重点放在规范顿供热市场,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供热市场监管的通知》, 为保障今年的供热效果及供热售后服务,我局正在制定《馆陶县供热公司服务评分实施细则》。对热力公司的供热温度、售后服务、抢修情况进行评分制。关于实行保证金制度,不定期对供热企业进行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对于温度不达标的退还业主的相应取暖费用,冬季取暖是一项民生工程为保障今年采暖期正常供热,我局组织两家热力公司对老旧小区的供热管网进行“冬病夏治”。以达到供暖效果。另对县城内零散住户,今年根据省市文件,列入农村地区气代煤、电代煤范围之中。 我局组织人员进行走访群众,民意调查、查阅资料、听取建议,报请县政府同意后实施。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