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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政协馆陶县委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7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时间:2019-07-26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曹翠菊、王芳玲等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城东部广场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馆陶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对市政建设和管理高度重视。城区广场、游园的建设,由园林局负责。我单位将与园林部门积极沟通,加大县城东部广场、游园的建设力度。文化广场、工业遗址广场已经改造完成。 您们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并及时寄回县政府办公室,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