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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9-07-26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蔡秀芬、吕本海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物业管理”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馆陶住建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在飞速发展的县城建设中,加速商业住宅小区内物业管理的问题已经刻不容缓,息息相关老百姓的基本生活。现就您们的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作为物业监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强化法制意识,加强管理,引导物业公司树立服务观念和规范化管理。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物业公司与业主们知法、懂法的意识,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物业公司行业监管力度,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改变“谁开发、谁管理”和先入为主的垄断经营局面,利用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为物业公司打分,把业主投诉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及物业公司一些好的做法纳入评分标准,实行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在人、财、物和管理上建立各项制度,接受业主的监督。 积极配合馆陶镇做好成立业主委员会工作。业主委员会是业主维护自己权利的重要途径,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对小区进行自治管理。目前,我县已有4个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其余小区我们将配合馆陶镇继续依法推行。 您们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再次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