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文民、赵甲臣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积极打造并实施我县教育高地建设,进一步强化校园周边环境良好氛围的营造,县委、县政府责成县教育局牵头,专门拟定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努力营造安全、稳定、健康的育人环境。
一、突出重点,全面整治
以县城学校为重点,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门外所涉及到的道路、车辆、流动摊贩、台球、网吧及环境卫生等问题进行全面的清理和整治。
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
县政府办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环综局、县交通局、县文体广新局、县卫计局、县工商质技食药监局、县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协同开展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并明确了具体职责,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教育局:牵头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负责全县各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要求配备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督促学校健全门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外来人员进校验证登记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的易燃易爆、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督促学校完善安保设施,在学校重点区域安装视频监控探头,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确保一旦出现情况,能及时报警、及时得到处置;督促学校在上学、放学时段安排当日值班校领导、教师和保安到校门口值守,有秩序地引导学生进出校门;加强对广大师生的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做到法制安全常识人人皆知;督促学校制定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模拟演练,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救自护技能;督促学校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
公安局: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项措施》要求,对发生在校园及周边侵害师生人身、财产权利的刑事和治安案件,实行专案专人责任制,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危害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在重点时段有针对性的开展学校周边治安巡逻,在校园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警务室。抓好警校共建,根据需要向辖区学校、幼儿园派驻法制副校长和治安员,帮助和指导学校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配合文化部门清理整治学校周边宣扬封建迷信的流动摊点。
交警大队:按相关要求合理规划、设置学校周边交通信号灯、警示牌、斑马线、减速带、停车场地和停车站牌等交通安全设施,在学生上学、放学高峰时段、路段配备必要的交通管理疏导人员,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安排专人分包学校,规范学生接送车辆营运秩序,着力解决无牌车、*********、报废车等非法营运问题,重点治理车辆超载问题,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并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文广新局:加强对校园周边网吧、游戏厅、书报刊和音像制品零售摊点等场所的管理,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经营秩序,规范网吧经营秩序,整治学校周边宣扬封建迷信的算卦摊点。
工商行政和食药监局:加强学校食堂及周边饮食卫生管理工作,学生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严把食品采购、贮藏、加工、销售关口,坚决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校园,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卫计局: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安全管理和各种传染病防控工作,严防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广播电视台:坚持学校安全稳定的正确舆论导向,加大对学校安全及周边治安综合整治工作及学校安全防范常识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
城管局:依法严把学校及周边娱乐服务场所的市场主体准入关,并加强对学校及周边商业网点的管理,督促其遵纪守法、文明经营,不得从事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的经营活动。牵头对校园周边流动饮食摊点、无证小商贩、无证小饭馆、无证书刊音像店、广告车和宣扬封建迷信的算卦相面摊点进行集中整治。
安监局: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负有校园安全管理职责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督促协调搞好隐患排查。
住建局:负责学校以及校园周边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拆除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杜绝校园周边施工安全隐患。
气象局: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发布机制,督促学校安装避雷装置,规范防雷安装设施。
质监局:负责学校及周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儿童游戏设施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并做好人员培训。
司法局:积极推动依法治校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为广大师生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参与妥善调解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地区存在的矛盾纠纷。
交通运输局:加快乡村道路的规划和建设,会同公安部门设立和完善乡村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警示牌和交通标识,对道路和桥梁交通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维修,确保交通安全。
环保局: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监督管理,对环境造成影响的项目要配合其他部门依法予以处理,加强对校园周边噪声的查处工作。
财政局:积极支持各级各类学校的周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工作。
供电公司:加强对学校电力设备的安全检查和安全用电的指导,加强对学校周边供电设施的管理。
消防大队:对学校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意见,督促整改。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加大对师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水利局:加强对水库、湖泊、河塘等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区域的监管、在重点区域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明确专门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
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把学校安全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重点内容来抓,积极与教育、公安、国土等有关部门联系,着力查处非法办学、侵占学校教学点资产等现象,搞好辖区内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三、协同联动,实效明显
教育局协同相关部门,分别于2018年3月23日、4月4日、5月15日,在学校周边组织开展了三次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城管局、县工商质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不定时地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开展了整治工作。通过3次集中整治和各部门不定时的综合整治,目前学校的校园周边环境得到极大改善。
但是,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困难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和整治措施,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巩固、深化平安校园建设成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真诚感谢您对我县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提出建议和意见。
馆陶县教育局
2018年6月11日
领 导 签 发:
联系人及电话:袁亚斌 03102820538
抄 报: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协提案委员会
抄 送:会办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