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一、基本信息

  部门名称:馆陶县司法局 

  简介:馆陶县司法局是馆陶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行政机关。20191月,县司法局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职能整合,重新组建县司法局。具体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决策部署,开展指导民间纠纷调解、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宣传、办理公证业务、为当事人代理案件和提供法律服务,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行政执法监督等事务。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提出规划,制定、修改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协调,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对县政府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馆陶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依法承办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受县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六)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 

  (七)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全县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警车等物资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管理局机关、乡(镇)司法所及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负责人:王亮 

  四、办公地址:邯郸市馆陶县政府西街43号 

  五、联系方式:0310-4690159 

  六、办公时间: 

  1月1日至5月31日、9月1日至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