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新农人主播”培育计划企业主体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6-03-12   发布机构: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公开遴选“新农人主播”培育计划企业主体的公示

 

馆陶县内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实施“新农人主播”培育计划助力“一品一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的引导作用,激发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农产品电商销售的积极性,根据《关于“新农人主播”培育计划资金支持与奖励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规定,现就公开遴选农业经营生产主体参与“新农人主播”培育计划企业销售增速奖励评选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报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在馆陶县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拥有稳定的农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

能够提供2025年各季度销售额数据,并签订《数据真实有效承诺书》;

已开设直播账号,创建多元化直播场景,建立直播销售运营机制

二、奖励标准

2026年6月和2026年12月分两次组织评选,依据企业农产品销售额增速进行排名。对销售额增速排名前三的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万元、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销售额增速计算以上一年度同期销售额为基数。销售额包括直播平台直接产生的线上销售额,以及因直播引流促成的线下订单、定制销售、批量采购等间接销售额。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025年各季度销售额数据及相关佐证;

数据真实有效承诺书

企业直播账号(可多个账号)。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于2026年3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馆陶县农业农村局市场股,地址:馆陶县金凤街西段农业农村局办公楼908室,联系人:郝玉娟***********。逾期不再受理。

五、审核与公示

县农业农村局将成立审核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视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后台数据核验。审核结果将在县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评选范围。

六、其他事项

本公示未尽事宜,按照《关于“新农人主播”培育计划资金支持与奖励实施细则》执行。如有疑问,请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特此公示。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