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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12-03 发布机构: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
关于开展馆陶县高标准农田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遴选第三方验收机构及检测机构的公告
为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规范我市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根据《河北省自然资源厅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自然资发〔2025〕2号)文件要求,按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计划开展馆陶县高标准农田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
一、工作内容:
依据文件要求,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占用和补充耕地的地块信息,及时核算本区域年度各类占用和补充耕地的平均质量等级。主要开展现场踏勘、土壤样品采集,并将土壤样品送具备相关资质的测试化验机构检测;根据现场踏勘、样品检测结果开展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并出具评价结果。通过对现有资料进行梳理和测算,预计验收面积约130.5亩。以报价最低且符合要求者中标。
二、资格要求
1. 独立的法人资格:依法注册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这是最核心、最基本的强制性资质。机构必须通过省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原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计量认证,具备对土壤、农产品等项目的检测能力和资格。报告上必须盖有CMA章。
3. 相关业务范围: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土壤检测”、“农业技术服务”、“土地规划”、“测绘服务”、“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内容。
三、专业能力与人员要求
1. 专业技术人员团队:
拥有农业资源与环境、土壤学、农学、土地资源管理、测绘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 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骨干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丰富的耕地质量评价或相关项目经验。 现场勘查、采样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技术规范。
2. 必备的仪器设备:
具备土壤样品采集、制备、保存和检测的全套设备,如GPS定位仪、土壤采样工具、样品风干研磨设备、分析天平、pH计、有机质测定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养分测定仪等。 具备测绘所需的仪器,如全站仪、RTK等(用于核实新增耕地范围、面积和工程布置)。所有仪器设备需定期检定/校准,并在有效期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时间:请具备以上资格条件,且有意愿参加遴选承担高标准农田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工作遴选第三方验收机构及检测机构的公告,将相关申报材料(报名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2025年12月10日前报到馆陶县农业农村局,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
(二)地址: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三)联系人及电话:刘中原 0310-2821611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