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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信息时间:2025-08-26   发布机构:馆陶县水利局 】

  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平克硕  职务: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2806019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高玉青  职务:县水利局局长 联系电话:2821486

监督电话:0310-4690500  监督邮箱:gtncgs@163.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馆陶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

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人

服务电话

1

魏僧寨供水站

周云梅

4690501

2

草厂供水站

乔振宇

4690502

3

徐村供水站

石明俊

4690503

4

路桥供水站

李书洋

4690506

5

北榆林供水站

马春香

4690508

6

车疃供水站

刘兰广

4690509

7

柴堡供水站

马进

4690510

8

柴庄供水站

许德林

4690511

9

房寨供水站

温文涛

4690512

10

寿山寺供水站

王风涛

4690513

11

芦里供水站

谭立军

469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