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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5-07-10 发布机构: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馆陶皓诚100MW风电项目(50MW保障性)土地复垦方案已经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按照《邯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将复垦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本项目临时用地面积9.3435公顷,复垦责任范围9.3435公顷,复垦率100%。
二、土地复垦地块
项目土地复垦共259个地块,位于邯郸市馆陶县柴堡镇、馆陶镇、路桥乡、南徐村乡、魏僧寨镇五个乡镇,各地块详情见后附表“馆陶皓诚100MW风电项目(50MW保障性)土地复垦方案涉及地块统计表”。
三、复垦投资估算
项目静态总投资92.0957万元,静态亩均投资0.6571万元;动态总投资94.5669万元,动态亩均投资0.6747万元。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充分,保障措施得当。
四、土地复垦工作计划
馆陶皓诚100MW风电项目(50MW保障性)建设工期为12个月,2024年8月开工建设,2025年7月完成建设,土地复垦工作在临时用地到期前1个月内完成。土地复垦方案服务年限为4年,即2024年8月至2028年7月。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8月至2025年7月):临时用地使用复垦期,历时12个月,对临时用地进行表土剥离及存放,土地平整工程,土地翻耕工程、表土回填工程,土壤培肥工程,苫盖工程,植被重建工程,灌溉设施恢复工程,土地损毁检测。
第二阶段(2025年8月至2028年7月):临时用地监测管护期,进行为期3年的复垦效果监测,并对临时用地进行管护。
五、任务目标
馆陶皓诚100MW风电项目(50MW保障性)土地复垦责任范围为9.3435公顷,其中水浇地2.3660公顷、旱地6.3210公顷、果园0.0859公顷、其他林地0.5706公顷,按原地类进行复垦,复垦率为100%。
六、预期效益
1、社会效益
土地复垦对耕地保护有重要意义,复垦后的土地利用结构得到优化,合理利用了土地、提高了环境质量、促进了生态良性循环、维持了生态平衡。符合国家关于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政策。同时,复垦工程的实施对相关项目起到示范作用,社会效益显著。
2、生态效益
本项目土地复垦工程的实施,恢复了压占和破坏的土地,改良了土壤理化性状,终恢复了土地的生产力,恢复了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水土也得到保持。项目区生态环境得以恢复,生态效益显著。
3、经济效益
土地复垦后耕地、园地、林地的生产量可带来经济效益。
七、保障措施
1、组织管理保障:项目单位与馆陶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共管账户,自觉接受其监督管理,对监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以便复垦工程顺利实施。
2、资金保障:土地复垦资金实行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由项目单位与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建立该项目土地复垦专用资金账户,由项目单位与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管理。
3、技术保障:项目单位应保证严格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设计进行各项措施的具体施工。
4、土地复垦监测保障:项目质量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执行,施工所需材料须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报请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验收,且要在土地复垦竣工验收时提交监测专项报告。
联系人:李永军
电 话: 0310-8533011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