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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气象局2025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2025-03-26   发布机构:馆陶县气象局 】

                                           馆陶县气象局2025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和邯郸市气象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深入推进气象部门内部联合及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馆陶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5馆陶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气象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抽查工作规范化水平。完善气象部门内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完成内部抽查工作全流程整合,在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确保气象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建立健全气象与相关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确保市场监管领域抽查全覆盖、常态化。

(三)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为目标,持续完善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在巩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运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深化运用场景,不断提升随机抽查的靶向性、精准性,在监管既 “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上迈出新步伐。运用信用风险分级

分类开展的抽查次数占抽查企业总次数的比例不低于95%。

(四)探索双随机抽查与大数据分析、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有机结合机制,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确保随机抽查的震慑力。

(五)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实现气象部门年度随机抽查比例5%以上,按信用风险等级总数的20%抽取,各风险等级具体比例以“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为准。抽查检查结果100%公示,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后续处理到位、联合惩戒到位,形成监管闭环,确保“双随机”抽查严肃性。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运用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无特殊情况所有随机抽查必须依托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工作平台开展,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公正、公平、合法、有序,随机抽查结果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示。

(二)强化基础支撑。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一指引”。要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情况,在省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基础上,结合监管重点,合理确定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应纳尽纳",降低基层执法人员的监管风险。要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为引领,按照确定的检查事项开展随机抽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要按照统一的格式,进一步梳理本行业领域监管对象(市场主体和非市场主体),进行统一标注,并录入执法检查对象库,确保监管对象“应纳尽纳”;要结合人员调整情况, 及时调整执法检查人员,确保本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应纳尽纳”。要本着“谁建立、谁管理”的原则,对“两库”实施动态管理,要进一步对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进行分类标注,确保标注准确、及时更新、全面覆盖, 实现对检查对象的精准抽取和对执法人员的精准匹配。

(三)规范随机抽查工作程序。要按照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每次抽查,每次抽查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抽查工作方案和抽查结果要向社会公开。对涉及专业性强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开展检验检测,或依法采用相关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需调整年度抽查计划的,应严格履行相关工作程序,调整后的年度抽查计划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要规范组织实施抽查检查,抽取的过程要确保公开、公正,确保抽查方案制定、检查对象抽取、执法检查人员匹配、组织实地抽查检查、抽查结果公示、后续结果处理、抽查工作档案等环节规范化。

(四)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要在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实施随机抽查流程整合,确保随机抽查“应联尽联”、“能联必联”,对同一市场主体检查涉及多个部门检查事项的,必须多个部门合并开展内部联合或部门联合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确保对监管对象既“无事不扰” 又“无处不在”;要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事项的抽查,确保守住安全底线。认真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0〕144号,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以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为抓手,将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度融合全面运用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结果,区分不同信用风险等级,大力实施差异化监管,提升“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充分发挥“双随机”监管震慑力,努力实现智慧监管、综合监管。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探索对相关领域、检查对象、检查事项实施非现场检查的方式方法,最大程度降低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提高执法效能。要加大对抽查检查结果的统计分析,运用基于信用风险指数变化的预警功能,提升对本部门监管领域内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发现能力,有针对性实施定向抽查, 消除风险隐患。

(五)加强结果运用和发现问题后续处理。要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双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震慑力,确保“抽查结果无例外”;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后续处置到位,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及时抄告、移送,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防止后续监管脱节;要加大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信用惩戒力度,将其纳入主体的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性地位和市场主体诚信守法经营自律意识,提升随机抽查震慑力。在每次随机抽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限内,要及时录入后续处理结果。抽查结果、后续处理录入公示情况将作为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考评指标。

(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加强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舆论宣传。不断加大在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的宣传报道力度,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义、流程、依据和标准,要在实地检查中宣讲政策、答疑解惑,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不断提高企业自治、政府监管和社会共治水平。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大力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培训,加强对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操作和随机抽查业务培训,提高检查人员平台操作和“一专多能”的执法水平,下大力解决随机抽查平台内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方案不规范、作废方案多、抽查结果和后续处理结果录入不及时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就是将随机抽查作为市场监管的常用手段、通用手段,除特殊重点领域外,没有特殊要求的所有行政检查均要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体现市场监管的公平、公正性。各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强化对辖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统筹推进和协调调度,按照年度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认真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既要先试先行、做好表率,又要在工作机制、组织协调、督导调度、推进落实上下功夫。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县双随办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与政府各有关部门之间要加强联络沟通,主动配合,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主体责任,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抽查事项和抽查范围,认真制定每次随机抽查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检查流程和相关要求开展随机抽查检查,坚决解决抽查检查不到位、走形式、随意录入结果和复核结果不及时问题。